6月22日,佳和农牧(871537)发布关于收到津市市环境保护局及汨罗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该公司的分公司佳和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棠华分公司(以下简称“棠华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收到津市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津市环保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新三板在线获悉,2017年5月1日,津市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棠华分公司年出栏4万头仔猪养殖基地(棠华乡)项目在污染防治设施沼气部分建成且未向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机关常德市环境保护局申请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养殖有种猪1460头,仔猪300头。此外,2017年4月25日,汨罗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对公司存栏2600头种猪生态养殖场项目(位于汨罗市神鼎山镇原清联村、兰溪村,现为神鼎山镇鹅江村的1#场区)进行现场调查,该项目于2013年取得了环评批复,1#场区已于2016年12月22日通过验收;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处置养殖废水,擅自在沼液池内放置抽水泵,通过私自设置管道将沼液废水排入周边农田并流入鹅江,污染周边环境。
根据相关规定,津市环保局对棠华分公司做出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汨罗市环保局对佳和农牧控股子公司责令立即拆除私设的暗管,同时罚款人民币捌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佳和农牧于2017年6月22日挂牌新三板。该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以生猪产业化经营为主业、以生猪育种为核心的综合性现代农牧企业。种猪品种包括新丹系长白、大白、杜洛克原种猪(亦称“一元种猪”)与新丹系二元杂系列种猪,商品猪品种包括仔猪、育肥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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