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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法治副主任联手成功调处一起伤害赔偿纠纷

2019-07-03 18:29:12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通讯员 刘星灿)近日,忠县新立镇精华社区法治副主任龙南蓉与马灌镇鹤林村法治副主任李平历时三天成功化解一起建房过程中致人死亡的伤害赔偿纠纷,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新立镇精华社区居民袁某某为修缮自家屋顶与马灌镇鹤林村居民张某某口头约定,由袁某某出资900元钱,张某某自行提供吊装设备及组织人员进行修缮,在维修过程中,因张某某自行搭建的吊装设备侧翻,致张某某从三楼坠地后当场死亡。事件发生后,张某某家属将张某某尸体停放于袁某某家内,双方就赔偿一事争执不休。

两个村的法治副主任接到村委会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与村委会人员、新立镇政府相关领导一道多次与当事双方家属沟通协调,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当场调查询问了与纠纷案件事实相关的知情人和目击证人。二是对当事人释法讲理,根据了解掌握的案件基本事实,从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雇佣)、建设施工合同和承揽三个法律关系知识入手,为双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和现场的100余名旁听群众分别阐述了各个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并现场讲解了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引导其在民法上认识到各自所负的责任。双方当事人在充分了解这些法律规定的情况后,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由房东袁某一次性给予死者张某亲属各项赔偿款共计人民币15万元。并当场兑现,履行完毕,张某亲属将遗体运回老家自行安葬。一起建房过程中致人死亡的伤害赔偿纠纷,得已圆满解决。法治副主任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县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攻坚大会精神,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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