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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不可一“告”了事

2019-09-03 13:55:39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日前,区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城区文明养犬的公告》。记者在为《公告》点赞叫好的同时,也要泼点冷水:文明养犬不可一“告”了事,一定要把功夫下在《公告》之外。

叫好有叫好的理由。这些年,市民被恶犬伤害、环境被犬便破坏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但一些养犬人对此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总以为不是自家犬犯的错,就不关自己的事,依然每天任性遛狗,由它恣意撒欢。市民对于城市犬患,只能暗自叫苦。这次,三个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对市民养犬“不得有”的行为进行明确,并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反映了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犬患问题的态度和决心。随着《公告》的传播,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必将有所增强,可以有力推动城市犬患的治理。

当然,治理城市犬患,千万别指望一纸通告就能万事大吉。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还让人备感头痛,这本身就说明了犬患问题的顽固性。一个人,养不养犬,对犬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在养的人看来,犬是他们的亲人,“温顺而干净”,何“患”之有?对于这纸通告,多半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对于不养的人来说,所有的犬都会随意大小便,没准还会咬伤大人小孩,自然后“患”无穷!可是等拨打完举报电话,有“患”之犬,早已溜之大吉,《通告》只是一纸空文。

营造文明卫生的城市秩序,是所有市民的共同追求。这与养不养犬无关。治理城市犬患,要把功夫下在《公告》之外,做好“疏”和“堵”两方面的工作。“疏”就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公德意识和自律意识,落实好《通告》禁令,保证文明遛狗、文明养犬。“堵”就是切实将《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严查严处各种不文明养犬行为,推动文明养犬强制入轨。

(蔡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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