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巫山县司法局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多举措扎实推进“三大建设”,为建设山水港湾旅游新城和幸福渝东门户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机关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制,出勤情况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将考勤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与工作津贴挂钩,一季度一兑现,把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三下三清”,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定期“三下”:下基层督查指导、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协调服务;做到“三清”:清楚工作推进情况、清楚工作中存在问题、清楚基层干部的思想动态。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每月1次,全年不少于12次;机关科室下一线每半月1次,全年不少于24次;乡镇司法助理员下村社每周至少3次,每月不少于12次。将工作推进、干部成长、人才锻炼均放于一线,让干部职工在一线真正接地气。
三是转变服务态度,完善便民措施。推行服务工作“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个满意答复”。坚决遏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风气,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完善便民措施,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努力多办群众满意的实事好事。
四是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廉政办事。从今年4月上旬至年底,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实践活动,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工作月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着力提升工作效率;引导司法行政队伍自觉抵制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树立纯洁的政风、行风,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满意度。
五是加强业务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推进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中途之家)建设,着力降低违法犯罪率。深入推进“大排查、大调解、促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攻坚活动,切实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服务,增加便民利民举措,扩大援助范围,降低受援条件,提高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