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市二中院民一庭庭长兰光华“审理案子,不能让当事人受委屈”

2015-04-22 17:04:38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如果没你跟我讲道理,我再闹下去,儿孙之乐就享受不了咯!”近日,在万州区长平乡的一处农家院子里,谭大爷乐呵呵地握着市二中院民一庭庭长兰光华的手,一个劲地表示感谢。
    这事得从去年年底说起。80多岁的谭大爷一纸诉状,将儿子和前儿媳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支付他养育孙子10多年的抚养费。由于证据不足,一审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因为不服一审判决,谭大爷上诉到了市二中院。
    这件案子交到兰光华手上,兰光华判断谭大爷胜诉几乎无可能。
    10多年前,谭大爷的儿子与媳妇远赴外地打工,一岁大的孙子留给谭大爷和老伴照顾。谭大爷和老伴在孙子的花费上从不吝啬,也从未跟儿子提过生活费的事。
    去年下半年,儿子和儿媳回到老家办理离婚手续。孙子归父亲,儿媳甩手不管孩子了。谭大爷想去找前儿媳讨要孙子的抚养费。
    开庭那天,被告人未到庭,这让本来就窝火的谭大爷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兰光华拉着谭大爷来到办公室,沏壶茶,开始拉家常。
    临走时,谭大爷握着兰光华的手,“我知道你们很忙。要是有空,你到我们村里看看,我真不容易。”兰光华答应了。
    3月初的一天早上,兰光华前往谭大爷住的村子,走了一个多小时。“这趟不算远。”兰光华说,多年来,他的足迹踏遍辖区250多个乡镇,走访过数千名当事人。
    为让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兰光华常常一手提案卷、一手提法袍,坐六七个小时车,步行几十里山路,翻山越岭下乡办案,把法庭开到了田间地头和农家院落里。
    和村民们围坐在一起,兰光华耐心倾听并询问了谭大爷家的事。“大爷,大家都知道你养孙子不容易,但看着孙子长大也是一乐事。”整个上午,兰光华都在耐心跟谭大爷说法说理,大爷皱着的眉头逐渐松开。“这官司我不打了,兰法官你说的句句在理。”谭大爷释然之后说,自己是被儿媳的态度给气糊涂了,只为争那口气。
    经兰光华之手办理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诉缠诉,更无一例再审和改判。他创造了一审民事案件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的零纪录。
    兰光华赢得了无数荣誉:2008年获市高院嘉奖;2009年在萧山市首届“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活动中荣立一等功;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被评为第三届“萧山市十佳法官”;2011年先后被评为萧山市优秀政法干警、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去年,他又获得“先进工作者”称号。
    “审案子,别让当事人受委屈。这样,我的工作才算有价值。”兰光华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 舒楚寒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