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秋(中)主任、副主任常永官(前左一)在城中村调研
●“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在行使权力时一定要有依据,只有深入调查研究,才能更好地行使发言权。”
——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小秋
●今年,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完成了8个调研报告,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其中,关于社会管理创新、职业教育的调研报告分别获得有关领导的重要批示,部分调研成果被大渡口区委采纳,转化为区委常委的决策性意见。这是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坚持调研履行监督权的结果。
紧扣热点定选题
“调研的目的是解决问题、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因此,我们确定的选题是紧扣全区中心工作以及当前的热点问题。”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小秋告诉记者,今年初,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初选的调研选题主要涉及社会管理创新、物业管理、职业教育、农民权益保护、代表闭会期间履职等内容。
此后,大渡口区召开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联席会,区人大常委会就草拟的选题内容征求区委、区政府的意见,不仅得到大渡口区委、区政府的支持,而且大渡口区委还委托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对实施职业教育、大渡口区社会管理创新民意调查、完善社区治理等3个课题进行调研。
不仅如此,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还确定了涉及物业管理、农民工权益保护、代表履职等内容的另外5个重点课题,部分镇街人大也承担了一些简单的调研课题。
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承担的调研课题形成了区委交办、人大常委会承办、镇街人大实施的调研模式。
务实和创新并举
“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较少,若仅靠自己调研,是不现实的。”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建说。有些调研课题的内容涉及的专业化程度较高,有些调研课题的问卷内容由统计部门实施更具权威性,因此,该区人大常委会的调研形式多样化。不仅课题组成员采取到基层实地走访的务实调研态度,还通过请教相关专家,向有关部门了解政策,到其他区县或外地考察借鉴,并通过民调中心问卷调查,这样收集来的素材才有广度、深度,详实全面。
应建说,对收集的素材,还要进行筛选。课题组成员先对素材进行科学地分析,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由表及里,最后,才形成有事实依据、有分析结论、有建设性意见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初稿拟定后,还要召开有专家参与的专题评审会,多番打磨,使得最终的调研报告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用性、前瞻性。如《关于完善社区治理推进大渡口区社会管理创新的调研与思考》这一调研成果,找到了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及症结所在,还提出了改善社区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等。
成果成决策参考
今年以来,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完成的调研报告,因来自于基层,研究有深度,质量较高,效果显著。今年的8个调研成果中,《关于大渡口区社会管理创新的民意调查报告》受到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学普肯定,他要求综治办认真研读、吸纳,努力增强工作的指导性、时效性。《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民权益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张鸣副市长肯定,特别是《大渡口区职业教育发展暨萧山市旅游学校战略定位的思考》纳入大渡口区委常委会会议议题,部分调研建议被采纳,调研成果转化为党委的决策性意见。
“调研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监督并解决问题,这是区县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形式之一。”应建介绍,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调研成果会转化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对涉及的问题,表述“原汁原味、不加修饰”,具体转化方式有五种途径:调研报告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并分送区委、区政府,力争区委决策时采纳,解决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调研报告以《人大信息》方式专报大渡口区委领导参阅,今年将涉及社会管理创新的两个调研报告上报区委后,得到认同,区委、区政府在形成和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时,吸纳了部分内容;调研成果为本级人大常委会履职时提供依据和参考;专题调研与专项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重大事项决定有机结合,最大化地行使监督效能,形成“专题调研——会议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整改落实”这一完整的监督链条;在研讨会上集中学习调研报告,并在媒体和内刊刊发,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
为了使人大调研的规范化和长效化,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还建立了相应的办法,对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考核激励拉开距离,对评审过关的调研成果才提供经费。应建表示,该区的人大调研将继续保持下去,力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