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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调研促监督侧记只有深入调研才能更好行使监督权

2015-04-22 19:23:21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调研促监督侧记只有深入调研才能更好行使监督权

刘小秋(中)主任、副主任常永官(前左一)在城中村调研

●“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在行使权力时一定要有依据,只有深入调查研究,才能更好地行使发言权。”
——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小秋
●今年,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完成了8个调研报告,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其中,关于社会管理创新、职业教育的调研报告分别获得有关领导的重要批示,部分调研成果被大渡口区委采纳,转化为区委常委的决策性意见。这是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坚持调研履行监督权的结果。

紧扣热点定选题

    “调研的目的是解决问题、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因此,我们确定的选题是紧扣全区中心工作以及当前的热点问题。”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小秋告诉记者,今年初,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初选的调研选题主要涉及社会管理创新、物业管理、职业教育、农民权益保护、代表闭会期间履职等内容。
    此后,大渡口区召开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联席会,区人大常委会就草拟的选题内容征求区委、区政府的意见,不仅得到大渡口区委、区政府的支持,而且大渡口区委还委托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对实施职业教育、大渡口区社会管理创新民意调查、完善社区治理等3个课题进行调研。
    不仅如此,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还确定了涉及物业管理、农民工权益保护、代表履职等内容的另外5个重点课题,部分镇街人大也承担了一些简单的调研课题。
    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承担的调研课题形成了区委交办、人大常委会承办、镇街人大实施的调研模式。

务实和创新并举

    “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较少,若仅靠自己调研,是不现实的。”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建说。有些调研课题的内容涉及的专业化程度较高,有些调研课题的问卷内容由统计部门实施更具权威性,因此,该区人大常委会的调研形式多样化。不仅课题组成员采取到基层实地走访的务实调研态度,还通过请教相关专家,向有关部门了解政策,到其他区县或外地考察借鉴,并通过民调中心问卷调查,这样收集来的素材才有广度、深度,详实全面。
    应建说,对收集的素材,还要进行筛选。课题组成员先对素材进行科学地分析,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由表及里,最后,才形成有事实依据、有分析结论、有建设性意见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初稿拟定后,还要召开有专家参与的专题评审会,多番打磨,使得最终的调研报告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用性、前瞻性。如《关于完善社区治理推进大渡口区社会管理创新的调研与思考》这一调研成果,找到了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及症结所在,还提出了改善社区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等。

成果成决策参考

    今年以来,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完成的调研报告,因来自于基层,研究有深度,质量较高,效果显著。今年的8个调研成果中,《关于大渡口区社会管理创新的民意调查报告》受到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学普肯定,他要求综治办认真研读、吸纳,努力增强工作的指导性、时效性。《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民权益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张鸣副市长肯定,特别是《大渡口区职业教育发展暨萧山市旅游学校战略定位的思考》纳入大渡口区委常委会会议议题,部分调研建议被采纳,调研成果转化为党委的决策性意见。
    “调研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监督并解决问题,这是区县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形式之一。”应建介绍,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调研成果会转化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对涉及的问题,表述“原汁原味、不加修饰”,具体转化方式有五种途径:调研报告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并分送区委、区政府,力争区委决策时采纳,解决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调研报告以《人大信息》方式专报大渡口区委领导参阅,今年将涉及社会管理创新的两个调研报告上报区委后,得到认同,区委、区政府在形成和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时,吸纳了部分内容;调研成果为本级人大常委会履职时提供依据和参考;专题调研与专项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重大事项决定有机结合,最大化地行使监督效能,形成“专题调研——会议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整改落实”这一完整的监督链条;在研讨会上集中学习调研报告,并在媒体和内刊刊发,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
    为了使人大调研的规范化和长效化,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还建立了相应的办法,对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考核激励拉开距离,对评审过关的调研成果才提供经费。应建表示,该区的人大调研将继续保持下去,力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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