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市交通执法总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和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精神,继续解决好反腐倡廉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交通执法总队党委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深化和完善了原制定的“六条禁令”和“十不准”等规范,重新制定出台一个更适合总队当前队伍管理的《八条禁令》。
《八条禁令》主要包括八项内容:严禁非公务着制服出入餐饮娱乐场所;严禁酒后执法;严禁暂扣物品证件不出具凭证;严禁单人违规处罚;严禁刁难辱骂殴打服务对象;严禁擅自处置违法物品证件;严禁参与或从事与职权有关的经营活动;严禁吃拿卡要。
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若执法人员违反上述禁令,将受到相关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予辞退或者开除。同时,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将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此外,该总队欢迎广大社会各届和服务对象监督交通执法人员执行《八条禁令》情况。举报投诉电话:8907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