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动物防疫事关人体健康、畜牧产业健康发展,11月26日,《萧山市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
除了将现行商品流通领域的动物防疫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之外,条例草案还针对群众私人所养动物的防疫工作制定专门条款,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遗弃动物尸体,需进行无害化处理。
动物尸体需无害化处理
当前,市民养的宠物越来越多,猫、狗、兔、蛇五花八门,一旦动物生病死亡怎么处理?专门经营动物墓地的商家把价格炒得过高,选择者甚少;想把动物火化,又没有专门的服务场所。因此,大部分人选择悄悄扔掉。
然而,这样对环境危害甚大。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病害动物尸体携带病原体,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还可能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害畜牧业生产安全,甚至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
条例草案明确提出规定,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对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遗弃动物尸体。
对于有主的动物尸体,可追究当事人责任,无主动物尸体怎么办?条例草案规定,在江河、湖泊、水库等场所发现的无主动物尸体,由负责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单位组织打捞;在其它公共场所和乡村地界发现的无主动物尸体,由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清理,并均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或为宠物经营者
带来新商机
动物尸体丢弃前要无害化处理,普通群众该怎么办?
条例草案规定,要求“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应当将动物尸体送交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
据了解,目前我市提供动物火化服务的场所很少,很多大的宠物医院,都不负责火化和安葬宠物尸体。
因此,条例草案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组织建设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和市级动物隔离场所。
条例草案还规定,鼓励社会投资依法建设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和动物隔离场所。这或将为宠物经营者带来新的商机。
据市兽疫病卫生监督所透露,目前我市一些区县已经布局了多个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但主要面向规模化的家禽、家畜养殖。针对个人服务的还很少。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