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饶国君)3月21日,云阳法院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妥善处理了一起女职工集体讨薪案,被告当场兑现了部分案款,剩余案款由双方达成分期给付协议,约定在6月30日前悉数兑现给原告。依据原、被告自愿达成的协议,法庭为其出具了调解书,让讨薪女工们吃上“定心丸”。
今年3月,钟生平、吴启琼等52名女职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判决宏运服装加工厂给付她们各项劳务工资合计22.8万元。3月6日,法庭经审理查明,宏运服装加工厂因经营管理不善,资本入不敷出,先后拖欠工人工资数万元。根据实际,承办法官及时排期开庭,耐心组织双方调解,通过释法析理,工厂负责人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兑现案款。3月21日,考虑到原告均为女职工,为安抚其情绪,法官要求工厂现场兑现3万余元,并按比例支付给了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