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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食药监分局:集中销毁1.5吨不合格肉制品

2016-06-06 22:40:2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徐兴勇 通讯员 蓝泽林)近日,垫江县食药监分局将没收的无检验检疫证明、标签标志不符合规定的1.5吨违法冷冻肉制品,涉及猪耳朵、牛蹄筋、牛舌等4个品种,送往垫江县春达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了集中销毁。

该局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肉制品时,应查看肉制品的检疫合格证,检查猪肉胴体上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选购定型包装的食品时应认准QS标志或SC标志,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注有“食品名称、配料清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和包装日期、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内容。购买熟卤肉制品尽量选择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卤菜经营店。若经营条件恶劣,没有相应的温控、灭菌设施,细菌繁殖迅速,几个小时内就可能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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