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亚宁)近日, 长寿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识破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通过对其说服教育,最后促使被执行人如数归还了欠款。
2015年10月,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某欠其的5万元借款。长寿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通知黄某履行还款义务,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可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黄某分毫未还,陈某于是请求法院恢复执行。
今年6月,执行法官再次通知双方到法院协商,黄某以工程款未收回为由表示手上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执行法官了解到黄某并非没有财产,于是对其进行了人身搜查,搜出300元现金和3张银行卡。执行法官向黄某告知法院将采取措施,查询这2张卡的流水和取款记录,黄某听后惊慌失措,承认了自己转移财产的行为。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黄某自觉理亏,主动承认错误,积极偿还了欠款,获得了执行申请人陈某的谅解。至此,该案的执行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