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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人民法院在5个乡镇成立“家事纠纷便民调解工作站”聘25名家事调解员协助化解纠纷

2016-08-16 19:36:08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石柱县人民法院在5个乡镇成立“家事纠纷便民调解工作站”聘25名家事调解员协助化解纠纷

为家事调解员颁发聘书

本报讯(通讯员 吴祝勇 记者 张柳妞)为适应家事案件专业化审理的需要,推动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向纵深发展,作为我市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之一的石柱县人民法院积极整合有限的审判资源成立家事审判庭,并于8月8日在5个人民法庭所在乡镇成立“家事纠纷便民调解工作站”,聘请了25名家事调解员协同家事审判庭法官化解家事纠纷。

据石柱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该院受理各类案件8802件,其中民事案件2298件。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家事纠纷类案件占民事案件的32.59%,共749件,且呈逐年稳定上升趋势。为此,该院创新审判方式,选调具有家事审判经验的优秀审判人员专门从事家事审判工作。同时,该院借助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与县妇联、县司法局积极沟通,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三家联合印发了《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实施办法》;在县妇联、县司法局及5个人民法庭所在乡镇成立“家事纠纷便民调解工作站”,聘请25名特邀调解员,兼任家事调解员,任期两年,主要协同家事审判庭法官开展家事调查、心理疏导、调解、回访等相关工作,促进婚姻家庭关系修复和情感修复,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等。

该负责人表示,家事纠纷类案件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当事人之间具有紧密而又复杂的亲缘、血缘关系。该类案件具有高度的人身性、社会性,也具有较大的隐蔽性、私密性,呈现出案件增幅快、审理难度大的特点。石柱县法院设立家事审判庭后将对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以提高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和审理效率,今后也将不断探索、构建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以柔性诉讼传递司法柔情,更妥当、更有实效地解决家事纠纷,不断提高家事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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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吸毒屡教不改 妻子无奈起诉离婚

开州区法院家事审判庭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

本报讯(通讯员 田青艳 出智周 记者 宋果)开州区女子张某与丈夫李某结婚后,发现李某吸毒。在一次次宽容原谅之后,却换不来浪子回头,为了摆脱这场“噩梦”,张某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与他离婚。近日,开州区法院家事审判庭调解无效后,对该起离婚纠纷案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原来,有过一次失败婚姻经历的原告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李某,确定恋爱关系不久后,二人便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张某意外发现李某吸毒,曾多次被行政拘留。此后,每逢李某毒瘾发作,张某便会遭遇一顿毒打,但李某恢复意识之后,又是后悔又是下跪赔礼道歉。2015年12月,在社区戒毒期间,李某因吸毒又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忍无可忍的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

开庭当天,家事审判庭法官一行来到强制隔离戒毒所。庭前调解时,李某不同意离婚,但张某离婚念头坚定。根据法律规定,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调解无效的,应准许离婚。

法官本可一判了之,但鉴于李某有吸毒恶习,如不妥善处理本案,则可能留下隐患。为了缓和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法官耐心向李某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让其心中有数。然后通过“背靠背”等方式,对双方的财产进行了协商。最后,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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