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雪) “大军,是我一时糊涂,差点让你死不瞑目呀,感谢交巡警同志为你伸冤了!”拿到判决书,云阳县故陵镇村民熊大梅跪在民警面前失声痛哭,感谢民警细心调查还原事情真相,为其丈夫索赔。8月11日一大早,熊大梅还为云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送去锦旗表示感谢。
今年3月27日中午,云阳县故陵镇村民袁大军驾驶摩托车外出,行驶到兰草村的村级公路上时,与一辆拖拉机相撞,袁大军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附近村民议论纷纷,说是袁大军自己的责任。老实本分的熊大梅信以为真,既没有报案,也没有向拖拉机驾驶员提出赔偿要求。
由于是亡人交通事故,云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按照惯例受理案件。办案民警在询问拖拉机驾驶员时,发现其交代的情况与现场勘查情况有很大出入,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办案民警立即将情况反映给大队领导。经紧急商议,该大队决定成立专案组,重新调查该案。
为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办案民警多次前往事故现场,反复勘查走访,查找证据,并请重庆市鑫道交通事故鉴定所的专家一同到现场作车辆行驶轨迹鉴定。通过反复试验,结合现场痕迹,得出的结论是:事故发生时,摩托车的有效通行路面不足一米。这就意味着,拖拉机有占道行驶的嫌疑。
与此同时,办案民警通过大量地现场走访,也佐证了这一结论。在证据面前,拖拉机驾驶员如实交代了事故发生时自己占据摩托车行驶路线的事实。
4月21日,云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拖拉机驾驶员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袁大军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6月27日,云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拖拉机驾驶员赔偿袁大军亲属79万元。
拿着判决书,熊大梅跪在办案民警面前,失声痛哭:“大军,是我一时糊涂,差点让你死不瞑目呀,感谢交巡警同志为你伸冤了!”
为了表示谢意,8月11日一大早,熊大梅手持“维护正义 公正执法”的锦旗赶到云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将锦旗送给办案民警。
警方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市民要在第一时间报警,涉及到伤亡事故的,更要积极配合民警开展调查取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切不可草率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