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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爬上33楼行窃 得手后竟拍照留念

2017-01-09 15:59:33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舒楚寒)“我的理想就是做一起完美的盗窃案。”近日,嫌疑人陈某被抓后谈起自己曾徒手攀爬33楼实施盗窃,入室后偷吃房主水果,闲暇时不忘拍摄高层风景照的“伟迹”,“自信”之余,心中满是悔恨。

10月23日上午,家住大足区棠香街道某小区的陈先生向大足警方报案,称自己家中财物被盗。据陈先生介绍,前一天22时许,他和家人都关灯睡觉了。次日一早醒来,他发现放在床头充电的手机不见了。陈先生以为手机没拿进卧室,于是便到客厅查看,发现原本放在客厅里的另一部手机也不见了。

陈先生连忙叫醒家人。经家人清点,除了两部手机以外,一条裤子里的300元现金也不见了,损失共计1万余元。陈先生仔细查看大门,发现大门没有被撬动的痕迹,而房屋中也没有其他翻动痕迹,唯独一处窗户边隐约能看见几个脚印。

“我们家住21楼,虽然没关窗户,但楼层这么高,往楼下看看脚都发抖,小偷不可能是翻窗进来的吧。”陈先生历来没有睡觉关窗的习惯,对这次被盗,他也是吃惊不已。民警调查发现,近期不仅是陈先生一家,其所在小区共计6家高层住户都存在被盗情况。

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同时调阅了小区及周边视频监控。通过侦查,民警判断该系列盗窃案为单独作案,且嫌疑人系同一个人,其身形还比较瘦小。由于犯罪嫌疑人只对该小区作案,民警分析其居住点应该就在案发小区附近,或者就在该小区。

结合上述特征,民警在小区附近展开了大量摸排走访,于10月28日在大足区五星大道附近将嫌疑人陈某(20岁,男,贵州人)抓获。到案后,陈某对其多次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对其精心作案后仍被民警抓获表示遗憾。

经调查,陈某准备在大足务工,由于一时没有经济来源便想到了偷东西。陈某找到居住地旁边某小区,利用从小擅长攀爬的特点,翻越围墙进入小区,寻找到适合攀爬的墙面后,再徒手逐层往上爬,一边爬一边观察没有安装防盗网、没关窗户的住户。

“有次爬饿了,我看见一住户家里放有香蕉,还进去吃了根香蕉;有次我盗窃完了,翻出窗外一直爬到顶楼,突然觉得很有成就感,还用偷来的手机拍了一会儿当时的风景照。”陈某坦言,其爬完33层高楼只需1个多小时,以为这样悄无声息地盗窃可以逃避处罚,不料还是被民警查获。

经民警耐心教育,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今后重新做人。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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