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案例:
话说小镇上有个离异女子,名叫杨碧英,言语不多,老实勤快。
2008年,经人撮合,杨碧英与当地村民胡勇再婚。由于这是她的第二段婚姻,所以她格外珍惜,对老公特别体贴与敬重;把家务打理得井井有条。
美中不足的是,小姑胡丽性格泼辣,刁蛮难缠。夫妻之间稍有一点小口角,小姑子就马上站出来,为兄助阵,甚至煽风点火,小题大做。
有一次,杨碧英与丈夫为一件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不一会儿,小姑胡丽闻讯赶来为哥哥“鸣不平”,她将嫂子堵在农贸市场内,张嘴就骂,还抡起拳头就往杨碧英头上打去。围观群众报警之后,事态才得以平息。而杨碧英已经被打得头晕目眩,经医院留置观察治疗5天,被诊断为轻微颅脑损伤。
公安机关根据小姑殴打杨碧英的情节和伤害程度,对小姑胡丽作出拘留3天的治安处罚。从拘留所出来后,小姑胡丽对嫂子更加怀恨在心。
更让杨碧英深感失望的是,丈夫胡勇责怪她将家丑外扬,丢人现眼。2014年3月13日,杨碧英无奈与胡勇协议离婚。
杨碧英本以为离婚后,就再也不会遭到胡丽的辱骂和殴打,谁知接下来却是胡丽的种种报复行为。
2014年的一天,杨碧英再次遭到胡丽的暴打,导致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治疗4天。胡勇眼见复婚无望,也开始和妹妹联合起来对杨碧英进行人身攻击,到处散播恶毒谣言。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4年4月初,杨碧英求助于合川区妇联。
4月16日,区妇联向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杨碧英提供法律援助,担任受援人杨碧英与胡丽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4月30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胡丽赔偿杨碧英各项费用5000余元。胡丽主动给付了赔偿款,并承诺不再为此事发生纠纷。
□实际案例:
人们常说,婆媳关系难处,可姑嫂关系比婆媳关系更难处。俗话说“小姑贤,婆媳亲;小姑不贤乱了心”,正是这个道理。怎样才能搞好姑嫂关系呢?
好媳妇进门后,心眼里就要把小姑看成是自己的亲妹妹,主动关心和照顾小姑,这样小姑就不会产生妒忌心理;同时也要与小姑保持一定距离,有什么分歧由老公出面来协调。但老公立场要坚定,态度要分明,不能迁就妹妹而压制老婆,致使小姑太强势,不尊重嫂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袁询 王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