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为本,法制保障。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长寿区人社局)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大局,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力打造法治人社,以法治引领保障民生改善。
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意识
“遭遇工伤怎么办?”“遇到无赖老板故意欠薪怎么办?”“工作中应该如何计算加班费?”……针对劳动者普遍关心的问题,长寿区人社局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使劳动者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合法用工意识不断提升。
例如,该局积极响应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组织的“工伤保险政策有奖竞答”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守法和权益意识。
活动中,通过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csyb)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号召所有参保单位和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广泛参与工伤保险政策有奖竞答;在协信广场开展以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的工伤保险现场咨询与政策解读,营造全社会主动关注工伤保险政策的良好氛围;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长寿经开区重点企业和建筑工地,有针对性地宣传工伤预防及保险赔付等政策。
“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知识解答》等等,我们切实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在全区营造依法用工和自我维权的舆论氛围。”长寿区人社局领导说。
该局充分利用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基础,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从源头上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将宣传资料直接发放到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手中,并集中进行劳动法律、法规讲解,促使用人单位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劳动违法案件的发生;在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充分利用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影响,深入营造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自觉维权、社会共同关心的大环境。
严查严管规范用工行为
围绕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长寿区人社局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着力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主动做实劳动权益保障,全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该局坚持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重点,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着力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主动监察,加强农民工合同的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各项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非法用工、恶意欠薪、阻挠监察执法等违法行为。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处理,坚决纠正。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及时、依法办理,做到查实一起,纠正处理一起,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真正做到“让广大劳动者满载喜悦,让违法违规企业‘吃尽苦头’。”
该局还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特殊工时全面实行网上审批,严格标准和程序,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该局同样值得一提的是,为健全公务员日常登记制度,形成公务员动态管理机制,长寿区人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坚持做到日常登记“四到位”,不断加强日常登记管理,严肃登记工作纪律,确保公务员登记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坚决杜绝超编制限额、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申报登记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进、管、出”各个环节的工作。
调解仲裁化解纠纷争议
不断拓展劳动争议处理调解网络,尽力将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劳动关系的矛盾和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是长寿区人社局始终努力的方向。
该局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极力畅通职工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努力降低信访量。他们坚持超前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确保危急之事不过夜,久拖之事不推诿,难解之事不绕道,切实缩短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大大减少和降低了集体上访及重复上访等问题,有力地维护了长寿地区的稳定。
据了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该区去年9月成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委员会,有效推动突出劳动关系矛盾及时解决。同时,通过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处理因工程款、民工工资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32件,督促兑现民工工资18360.2857万元,涉及民工9640余人,未发生因民工工资拖欠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该局还不断加强仲裁服务工作,切实在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仲裁权威和形象树立等方面下功夫,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原则,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人事争议通过快捷调解、平稳化解,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去年,该局共收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1443件,结案率为96.58%。
“努力培育更加和谐更加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我们坚持不懈的追求。”长寿区人社局领导表示,今年以来,该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同时,积极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继续强化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通讯员 程润红 苏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