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萧山出台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梯队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今年起到2017年,全区力争新增“千亿级航母”企业1家,百亿级企业2家,50亿级企业3家,10亿级企业10家,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家。
根据《实施意见》,在今后3年时间,萧山将着力打造一批龙头型强企业、壮大一批效益型强企业、培育一批创新型强企业。
区经发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对于以上三类企业的认定标准,最突出的是一条就是要求企业建有相应的技术创新体系,具备自主研发能力,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对于龙头型强企业、效益型强企业,实缴税收是考核认定的基本条件,龙头型强企业当年度在萧实缴税收3000万元(含)以上,效益型强企业当年度在萧实缴税收500万元(含)以上。创新型强企业则没有税收考核要求,而更侧重企业创新能力,要求科技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在2%以上,同时要属于工业新兴产业或是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
萧山希望通过工业企业梯队建设,到2017年末,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5%,规上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1万元/人,规上企业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达到1.2万元/吨标煤。(戴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