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滚动 > 正文

大理崇圣寺三塔的前世今生

2015-06-17 09:41:28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崇圣寺,东对洱海,西靠苍山,位于云南省大理古城北约一公里处,点苍山麓,洱海之滨,是南诏国和大理国时期建筑的一组颇具规模的佛教寺庙,位于原崇圣寺正前方,呈三足鼎立之势。崇圣寺初建于南诏丰佑年间(公元824~859年),大塔先建,南北小塔后建,寺中立塔,故塔以寺名。

1978年至1980年,国家文物局拨款40万元对崇圣寺三塔进行全面维修,2002年起又大规模恢复重建崇圣寺,按原于历史超越历史、出精品的要求,集唐、宋、元、明、清历代大理建设特色的精华,按主次三轴线,八台九进十一个层次进行规划建设,整个仿古建筑群落占地六百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建筑主体以钢混结构为主,斗拱门窗及细部装饰全用上好的红椿木精雕细刻,中轴线建筑采用最高规格的金龙金凤荷喜彩,两次轴线建筑采用庄重典雅的玄紫彩,廊阁内院采用活泼诙谐的苏式彩,整个寺宇群落起伏跌宕、错落有致,金碧辉煌、大气磅礴。

崇圣寺佛像以《宋时大理国画工张胜温画倦梵像》等为蓝本按大理多元文化、佛教禅宗密宗兼容的特色布局雕塑五百九十八尊件佛像法器,均用青铜烧铸而成,除禅宗元祖和九位出国为僧的国王系凡人不贴金外,其余574尊都贴金彩绘,建筑群落采用细白麻石和青草石进行墙地面铺贴和台阶踏步的支砌,柱础佛台均用大理石汉白玉,整个群落石料整齐划一恢弘大气,体现大理石文化特色。

崇圣寺三塔立在苍山之麓,洱海之畔,又称“大理三塔”,是中国著名的佛塔之一,历来都是大理的象征,是旧时崇圣寺(即金庸武侠小说《天龙八部》中所云“天龙寺”)前的建筑。湖光山色把三塔打扮得分外妖娆,而三塔对持,金碧交辉,又把苍山洱海点缀得更加秀美。崇圣寺三塔就像美丽而多情的白族少女,以其独特的卓越风姿,迎接着四面八方的游客。

据载,崇圣寺三塔原是崇圣寺的一部分,如今寺院已在历代的战乱和灾害中毁坏,而三塔却历经千余年沧桑而保存了下来。

三塔之中主塔又名千寻塔,建于唐代南诏国时期(公元836年),高69.13米,是16层方形密檐式空心砖塔,造型与西安小雁塔相似,为唐代典型的塔式之一——密檐式塔。和同类型的密檐式塔相比,千寻塔要高得多,因为西安的小雁塔仅高46米,比千寻塔矮23.13米;杭州的雷锋塔建于宋代,只有5层,而大理千寻塔建于唐代,高16层,崇圣寺的高超建造技法由此可见。

千寻塔不仅高,而且非常牢固。明正德九年(公元1514年)大地震,千寻塔“裂二尺许,形如破竹”,但“旬日复合”;民国十四年(1925年)强地震,大理城十室九塌,而千寻塔仅塔刹震落,金鹏倒毁。这不能不说是奇迹。

古往今来,塔的功能大致可以分为崇扬佛教、镇灾降邪、观赏三种,而千寻塔兼具三种功能于一身,具有教高的文化艺术价值。千寻塔前的照壁上刻有“永镇山川”四字,字体苍劲有力,耐人寻味。为什么千寻塔底座会有“永镇山川”四字呢?因为在历史上,大理是一个多水患的地方,“永镇山川”反映了当时修建三塔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镇伏水患。

千寻塔后方还有两个小塔,分立于大塔西南、西北两面,均距主塔70米,与主塔成等腰三角形。它们是五代时期大理国建造的,两小塔形制一样,均为10层,高42.4米,为八角形密檐式空心砖塔。三塔各据一方,形成三足鼎立之势。从远处看,三塔浑然一体,气势雄伟,具有古朴的白族民族风格。

三塔的形制与中原塔颇为不同,三塔层数均为偶数,而中原塔多为奇数;中原塔由基座向上直线收缩,下大上小,呈矩梯形,而三塔上下较小,中部较大,外部轮廓呈曲线,具有曲线美,与中原塔相比更为挺拔俊秀。

千余年来千寻塔是如何建成的一直是一个谜。相传古时修建三塔,采用的是垫一层土修一层塔的方法,塔修好后,将土筑层挖去,让塔显现出来,故三塔的建造方法一直都有“堆土建塔”和“挖土现塔”之说。由此也不难想见,南诏时期的大理已经呈现出经济繁荣,文化异彩纷呈,民族团结的空前盛况。1978年,在对三塔进行大规模维修时,在千寻塔内发现了佛教文物600余件,其中有大量的佛像和写本佛经,还有一尊金质观音像,极为珍贵。这些发现,揭开了古代大理这个“佛国”的神秘面纱。据载,南诏时期云南境内有小寺三千,大寺八百。当时大理崇圣寺成为佛教活动中心,而大理也被称为“佛国”,“妙香国”。透过三塔,我们不难想像佛教文化对大理的深刻影响。

黄继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