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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探索 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机制

2014-05-23 02:17:30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不合格产品和禁止类产品,一律依法退运或销毁

本报讯 (记者 杨永芹)跨境电子商务是外贸新趋势,但如何确保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5月22日,记者从萧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我市正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机制,以解决消费者维权难、退货难、产品责任追溯难等问题。

作为国务院确定的五个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取得突破性发展。与此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却成为一大难题。目前,萧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从三方面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机制:

一是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全面掌握跨境电子商务订单信息和物流信息,掌握商品生产销售来源渠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产品风险研判。在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的基础上,萧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企业诚信等级和产品风险类别,针对出入境电子商务商品,实行申报放行、验证放行、查验放行等放行模式。

对入境时已有订单信息,且收货人为个人消费者的直邮商品免予批次检验,直接放行;对入境时没有订单信息的备货进口商品,按照一般贸易监管;进入特殊监管区域的商品,实施进区集中申报,一次检验检疫、出区核销放行的监管机制。

二是建立商品质量投诉监督检查机制,通过12365热线电话、网络投诉邮箱等,全面收集商品质量投诉信息,并及时进行追溯调查和处理。

三是建立退运销毁工作机制。对于不合格产品和禁止类产品,一律依法退运或者销毁。

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我市不但有效地缩短了跨境电子商务产品的入境通检时间,还成功解决了消费者维权难、退货难、产品责任追溯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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