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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区完成价格公示开始执行新标准

2014-09-03 04:03:09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萧山日报讯 (记者 白麟)9月1日起,我市主城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新标准开始执行,目前,主城各区相关工作开展得如何?9月2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江北、南岸、渝中、九龙坡4个区已划分了重要商圈内外范围,并基本完成了各占道停车点位的收费公示牌改造,开始按新标准收费。

今年7月1日,市物价局曾发布公告,萧山市主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将作调整。而据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人士9月2日透露,到9月1日新标准开始执行时,我市沙坪坝、渝北、巴南、北碚和大渡口,仍未完成全部占道停车点位的收费公示牌改造。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占道停车位,还能继续按过去的‘限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上述人士指出,9月1日起,各个商圈停车费都不能再按过去的“限时停车”标准收费,无论在重要商圈范围的内外,只要没有完成新标准的价格公示,都只能按照现行重要商圈外的收费标准执行,即:白天和黑夜时段,每车位1元/半小时,最高不超过5元/次。

目前,江北区政府已发布了《关于江北区重要商圈公共停车服务范围的通告》,其重要商圈以内的范围,主要涉及洋河一路、三路至北城天街附近区域,目前,印有新收费标准的28块占道收费公示牌,已设置在相关占道停车点位。

记者还了解到,九龙坡区重要商圈内外的划分,主要是以商圈环道为界,环道内侧为商圈内,外侧则为商圈外。“每个地区划分的标准略有不同。”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有的区是依据商圈办的管理辖区进行划分,有的则是根据核心商圈规划面积,来进行划分。

在此前新旧收费标准的过渡期内,主城部分地区出现了占道停车收费人员擅自提价,或在重要商圈内外范围未划定前,就开始按相应标准收费等问题。对此,市物价局2日下午召集主城各区主要的停车收费经营者,对其进行提醒告诫。

市物价局人士表示,停车收费经营者有违法行为,且经提醒仍不整改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从重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但情节较重的最高处200万元的罚款,并通过媒体曝光。

市物价局欢迎市民对停车收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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