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行政化 新华社发
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突破口。这一重点改革如何破题?有何难点热点?当前司法改革如何破除“地方化”“行政化”,回归司法规律,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如何借外力的推动和社会参与,以更深入、更全面的司法公开为突破口倒逼司法公正?记者就此采访了专家、司法界人士和基层民众。
迈过“地方化”“行政化”两道坎
“改革要让法院更像法院,让法官更像法官”“地方化、行政化,是必须迈过的两道坎”……谈起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从最基层的司法人员到大法官、大检察官,从律师到专家学者,大家都指向“回归司法规律,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这一“牛鼻子”。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司法体制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长期以来将法官、检察官等同于一般公务员管理,没有体现其自身规律和职业特点。同时,司法责任制不明,“审者不判,判者不审”,造成司法责任分散、模糊,权责利不统一。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是国家设在地方的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不是‘地方的法院’。”司法界人士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司法人员和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按行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体制,存在司法权地方化倾向。
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举措,对于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具有深远意义。
在全国首批试点地区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在路上”。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推行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市法官、检察官“统一提名、分级任免”……上海的试点方案剑指司法体制的难点与热点。“改革厘清了审判管理权和审判权的边界,院庭长可以参加合议庭审案子,也可以按照规定启动审判长联席会议、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发表的意见要有记录,合议庭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上海二中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竺常赟说,改革以后合议庭的权力和责任更大,反过来倒逼合议庭要非常慎重地审判。
“改革必将让法官、检察官职业受到大家尊重和向往,我对此有信心。”萧山四中院院长孙海龙说,从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到省以下司法人员统管等试点工作,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路径很清晰,改革效果值得期待。
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
“司法公开像根扁担,一头挑起司法公信,一头挑起司法公正”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大厅展板上的这句话,形象地表达出司法公开的意义。今年9月,广州两级法院13名正副院长重回审判席,亲自上庭审案,而且全都进行网络直播。广州中院院长刘年夫说:“司法公开目前是社会认识一致、改革阻力小、实践效果好,倒逼司法公正的重要突破口。”
“司法公开是司法自信的表现,是司法公信的保障。”萧山市高院院长钱锋认为,近年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都取得扎实成效。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当事人可以获知立案日期、合议庭组成人员、承办法官、送达、管辖权处理、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情况;通过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可以看到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当事人可以获取执行立案信息、执行人员信息、执行程序变更信息、执行措施信息、执行财产处置信息等。
互联网科技与市场手段使司法公开更加透明、便捷与高效。浙江、江苏、河南等省借助网络交易平台,以电子竞价方式依法处置诉讼财产;萧山引入第三方平台实现司法拍卖分权制衡,全市司法拍卖全部进入萧山联合产权交易所,实行电子竞价方式拍卖,比较好地防止了司法拍卖暗箱操作、内幕交易、低价贱卖等问题。
“从‘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要求看,司法公开仍有较大空间。”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正东认为,可进一步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注重裁判过程的公开;其次强化庭审公开,让公正眼见为实。在推进重大案件庭审直播的同时,下一步改革应把完善公众旁听作为庭审公开的重点。
(新华社记者 黄豁 杨金志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