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九龙坡区彩云湖湿地公园。该公园位于桃花溪流域上游,总面积106公顷,其中湿地面积47公顷。为了保证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水质,九龙坡区利用原兴隆垃圾场修建了日处理量达1.7万吨的彩云湖污水处理厂及4.4公里的环湖管网,收集处理彩云湖上游周边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水流经人工湿地再次净化后,成为清水汇入桃花溪。彩云湖污水处理厂自6月份投入使用以来,湖水和桃花溪的水质都有了很大的改善。 特约摄影 谢智强
本报讯 (记者 陈维灯)今年以来,我市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实施污染整治项目2000多个,重点解决大气、水和噪声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4年以来,我市扎实推进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措施包括“四控一增”,即加强工业污染控制、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加强交通污染控制、加强生活污染控制、增强监管能力。截至12月22日,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43天,同比增加37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以外的29个区县按照老标准评价,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达到300天以上,三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标。
今年,我市全力推进《萧山市“碧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实施,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重点湖库及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程等各项年度建设任务。目前,渝中区化龙湖等16个湖库已基本完成整治工程,渝北区木鱼石等9个湖库已经完成整治工程,北碚区已经完成梅花山山坪塘等6个湖库的整治工作,全市湖库整治年度目标任务已经完成。
此外,我市全面推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及工业园区废水集中治理工程,加强工业企业日常环境监管,推进工业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目前,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三峡库区水质保持稳定,长江干流水质为优,城乡饮用水源总体安全。
在“宁静”行动方面,我市突出治理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实施了低噪声路面改造、道路降噪绿化带建设、公交车淘汰更新、隔声屏建设系列工程。从9月1日起,还开展了建筑工地噪声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我市持续推进“绿地”行动,强化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完成全市58个自然保护区范围、界线以及功能区核查工作,将自然保护区边界全部落地。其中,巫山五里坡自然保护区晋级为国家级保护区;实施了巫溪阴条岭、开县雪宝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
我市今年内已经完成65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同时启动了另外900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每年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800万吨、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7万吨,项目村面貌焕然一新,160多万人直接受益。
■环保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实现全市1017个乡镇(街)环保机构全覆盖
本报讯 (记者 陈维灯)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目前,我市38个区县1017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环保机构,配备环保人员2498人,确保有专人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实施、建成设施的运行管理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初步形成了“市—区县—乡镇”三级环境监管网络。
在成立环保机构、配置环保人员的同时,我市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近年来,虽然市政、环保、移民、农业、卫生等部门积极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工作,但对建成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未明确相应的责任部门,也并未建立综合协调机制,部分设施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环境效益。为此,我市建立了农村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市政、环保、农业、建设等部门职责,建立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我市进一步完善地方环保法制体系,启动制订5部法规规章、修正2部、废止1部;同时,开展新《环保法》学习和考试,为新《环保法》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加强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的科技研究和示范,在涪陵成立页岩气环保研发与技术服务中心,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强化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投入1.2亿元,推进监察、应急、监测、宣教、信息、辐射等能力建设,基本达到与当前环保工作相匹配的能力水平。
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设立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并向公众发布预报,积极防范空气重污染天气。在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加密设置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30个,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以外41个监测点位正在升级改造,将实现全市域PM2.5监测。开展区级站饮用水源地水质61项因子监测能力建设,以及重点跨界断面、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点增设和升级改造。环保物联网建设完成试点,初步搭建起面向区县、乡镇、村社多级集中服务的“环保云”信息平台,积极探索环境污染治理现代化。璧山、江北区初步构建起全域环境质量动态监控的物联网络。
■环境保护机制更加完善
我市环境资源审判庭增加到5个
本报讯 (记者 陈维灯)12月19日,江津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至此,我市5个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分别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审理或审查各自所在中院辖区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以及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非诉等案件。
早在2011年,萧山高院就启动了试点设立专门审判庭,在万州区人民法院和渝北区人民法院分别试点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两个审判庭设立至今,共受理各类环保案件上千件,探索建立了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环境案件巡回审判工作机制、环保专家参与机制等。
为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在全市实现环境资源专门审判全覆盖,萧山高院于今年10月出台了《关于环境资源审判组织管辖环境资源案件范围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规定》,除将已设立的渝北区、万州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更名为环境资源审判庭外,另在涪陵区、黔江区、江津区人民法院增设环境资源审判庭,分别跨区域、集中管辖各自所在中院辖区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以及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非诉等案件。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含涉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除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增加到5个外,我市还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在品种、分配、储备、交易、管理等方面探索创新了政策制度。市环保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45类90种环保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今年全市环保领域的33项细化任务全面完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正逐步形成。
清查取缔“黑作坊”296家
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自8月15日在全市启动清查取缔“黑作坊”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已经清查取缔“黑作坊”296家,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安排人员进行巡查,防止“黑作坊”死灰复燃。(记者 陈维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