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闷葫芦”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 (记者 韩洁 申铖)政府有多少固定资产、每年收了多少钱、债务规模有多大、日常运行成本多大、有多少现金流量……所有这些关系政府完整财务状况的信息,都有望在今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予以反映。
31日,国务院近日批转的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公布,标志着中国将正式启动政府财政报告制度改革。根据改革时间表,到2020年前,力争所有各级政府都要编制财务报告,全部“家底”经审计并报人大备案后,将向全社会公开。
我国目前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报告只有每年的决算报告,但决算报告只反映当年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实际情况,无法完整反映政府资产、负债以及运行成本等情况,也就是说并没有反映出政府完整的“家底”。而从国际上看,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已经成为趋势。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通常也称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的综合分析等。
相比决算报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能更准确、完整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行成本,有助于规范和监督政府管理,并为地方政府发债提供可靠的信用评级依据。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我国加快政府会计改革、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主要任务是通过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以及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方案公布了改革路线图,将按照先试点、由易到难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分重点逐步推进,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2014年-2015年,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清查核实政府资产负债信息,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建设,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制度、信息和技术基础。
2016年-2017年,在前期准备基础上,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
2018年-2020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制定发布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公开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