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长汪凡(右)在“12·13”案件新闻发布会上(1月2日摄)。 新华社发
山西省太原市政府2日晚间举行“12·13”案件新闻发布会。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对案件发生以来,受害者家属以及社会舆论关注的部分焦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检察机关为何在案发13天之后才立案?
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发生一起河南籍周姓民工非正常死亡案件。12月26日,太原市检察机关对涉案民警王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对此,有公众质疑,检察机关为何在案发后13天才立案,是不是有意包庇涉案民警?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说:“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是有法定条件的,在立案之前,需要进行必要的初查,以获取相关证据。”
据其介绍,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在案发当日19时接到报案。初步判断认为,该事件背后极有可能隐藏职务犯罪,因此,小店区检察院于案发当晚即展开初查。12月14日,太原市检察院听取汇报后,认为案情重大、后果严重,于是决定抽调两级检察院办案力量成立“12·13”专案组。
周茂玉说,从12月13日到12月25日,检察机关的取证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比如,仅需要反复比对、研判的视频资料就调取了11段,时长达11小时51分钟。12月25日深夜至12月26日凌晨,检察机关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立案侦查的决定,12月26日对涉案民警王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为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而非故意伤害罪?
“12·13”案件发生后,共有三名涉案民警被立案侦查,所涉罪名均为滥用职权罪。一些网民质疑,案件中有农民工死亡,检方立案时所定的罪名过轻,为何不以故意伤害罪追责,是否存在避重就轻,为涉案民警开脱?
周茂玉对此回应说:“以什么罪立案侦查,取决于案件证据。现有证据表明,涉案民警王某在出警过程中,违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规定、滥用执法权,发生周某非正常死亡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其行为已符合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条件。”
“如果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前提是取得法医鉴定结论,证明周某死亡与涉案民警王某的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法律明确规定,查明死亡原因应当进行尸检,但直到目前尸检还未能进行。”周茂玉说。
据介绍,为了确保公平公正,从2014年12月19日至今,太原市有关方面反复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同时向死者家属提供了省外四家知名司法鉴定机构供其选择,并表示同意家属自行指定其他合法的鉴定机构。目前,正在与家属进行协商,争取家属同意尽快进行尸检,以尽快获取办案需要的关键证据。
为何受害人已辨认出多名打人民警,检察机关仅对其中三人立案侦查?
近日,太原市检察机关组织“12·13”案件中的其他受害民工对涉案民警进行了辨认。死者周某的亲属等人表示,当时已辨认出多名涉案民警,但为何到现在检察机关只对其中的三人进行了立案侦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当依法受到追究。”周茂玉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检察机关之所以对涉案民警郭某、任某两人立案侦查,是因为我们获取了比较扎实的证据。目前,我们正在对其余民警进行逐一甄别,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案件什么时候能够侦查终结?
在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称,现在距离案发已经十几天,案件在什么时候能够侦查终结?
周茂玉说,“12·13”案件发生以来,太原市、小店区两级检察机关专案组干警夜以继日地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截至目前,共收集固定书证48份,证人证言46份,犯罪嫌疑人供述14份,同步录音录像18次36盘17小时,走访了大量群众。检察机关将秉持全面、客观、公正的立场,依法尽快查明真相。办案过程中,太原市检察机关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公布案件进展信息。
(新华社记者 晏国政 赵阳 据新华社太原1月2日电)
太原市公安局长:向受害人家属和社会道歉
1月2日晚,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召开“12·13”案件新闻发布会,太原市公安局长汪凡代表太原市公安局对死者表示沉痛哀悼,向受害人家属和社会诚挚道歉。
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发生一起河南籍周姓民工非正常死亡案件。案件发生后,一则“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倒地后仍遭脚踩头发”的图片消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网民高度关注。12月30日凌晨,太原市检察院已对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12月31日,涉案民警郭某、任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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