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成功获得“三权”抵押贷款。
林农正在抚育毛竹林。新华社发
彭水担保抵押项目——红薯种植示范基地。
“三权”抵押贷款促城郊蔬菜发展,保市民天天尝鲜。特约摄影 谭华祥
“林权”抵押给农户带来巨大经济效益。记者 任伟 摄
核心提示
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随后国内多个省市加快了农地抵押类贷款试点。
激活农村金融,萧山早已试水。2011年9月,我市就探索成立了“三权”抵押担保制度。2年多来,这种模式是否解决了三农融资难的问题?经历了怎样的市场压力?如果普遍推广,还有哪些风险需要化解?
1、全国首启“三权”抵押融资模式
2月25日,浓雾罩住了巴南二圣天坪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山坳河渠,江明勇站在茶园里,对眼前这片田野充满期待。
江明勇是萧山勇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2010年,他投入近3000万元,在天坪现代农业示范园里建起集茶园、果园、水产养殖、餐饮为一体的观光农业园。
为做大生意,公司筹建茶叶加工厂,没想到跑贷款却吃了不少“闭门羹”,“主要是农业企业缺乏抵押物,银行都不肯贷款。”江明勇说,公司除林地外,确实没有其他抵押物。
无奈之下,他找到萧山兴农担保公司,没想到事情很顺利——他将流转的1000亩林地做抵押担保,从银行获得了350万元的贷款。
“利用这笔贷款,我们引进了茶叶生产线,今年产值将达到2000万元!”江明勇说,这是350万元的放大效益,对企业后续发展帮助很大。
与江明勇一样,李长培也靠“三权”抵押融资获得了企业发展资金,2010年,李长培在南川区大观镇流转了1000亩土地种植蓝莓。为提高水果附加值,李长培决定建蓝莓酒厂,将蓝莓深加工为蓝莓果酒。
“要把想法落地,还得靠资金。”李长培说,作为农业企业,因为没有抵押物,银行不会直接贷款。
经过当地政府的牵线搭桥,李长培通过兴农担保,以流转土地和土地附作物为抵押,获得了1500万元的贷款。“酒厂建成后,年产值将达5000万元。”
还有一大批农村种养户亦受益于“三权”抵押融资。比如,梁平县金银花种植大户曹绍春,以其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产权作抵押担保,获得20万元贷款支持,将种植规模从200亩扩大至500亩……
而这一切,都源于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启农村“三权”抵押融资。
2011年9月,萧山市政府成立兴农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30亿元,分别由萧山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萧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萧山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三家国有企业,按照6∶2∶2的比例注资。
“萧山是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城乡二元结构明显。由于农村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农村贷款难问题十分突出。”兴农担保公司董事长刘壮涛说:2012年,萧山涉农贷款余额2802.2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仅有497.5亿元,在全市15594.2亿元的贷款余额中分别仅占17.97%、3.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该两项指标分别为31%、5.4%)。
与此同时,全市有3000多万亩耕地、6000多万亩林地、300多万亩宅基地,保守估计这些资产的总价值为1万亿元,即便只抵押10%-20%,农村便可增加融资1000亿——2000亿元。
刘壮涛表示,“三权”是农民手中最主要的资产,但因评估难、抵押登记难、处置难,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属典型的“沉睡资产”。兴农担保的成立,承担着解决“三权”融资困难瓶颈的责任。
2、几大瓶颈阻碍抵押贷款“扩容”
运行两年多,兴农担保到底对三农融资帮助有多大?
1月23日,萧山兴农融资担保公司发布了《2011-2013年社会责任报告》,《报告》称,在2013年的在保余额中,涉农项目为87.35亿元,“三权”项目为99.55亿元,流转土地15万亩,林地100万亩,宅基地3000多亩,助推全市“三农”整体融资近100亿元。
“三权”抵押贷款为解决农民融资、担保、创业等进行了有效尝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在具体实践中,农户、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政府等参与方仍面临诸多问题。
去年,人行萧山营管部深入基层调研。调查显示,“三权”专业评估机构收费高;“三权”处置变现渠道少、操作风险大、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阻碍了“三权”抵押贷款进一步发展的因素。
首先是“三权”专业评估机构数量少、计价难、收费高。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三权”作为新兴的农村产权,由于缺乏完善的评估模型、统一的评估标准和成熟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导致其价值确定存在一定难度,评估中主观判断成分多,随意性大,缺乏科学的度量标准。
“‘三权’抵押物专业评估机构数量少,评估费过高,也成为推进“三权”抵押贷款的一只拦路虎。”一家银行的信贷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只有1家具有林权评估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收费金额基本都在贷款额度的2%以上,个别贷款项目的收费金额甚至达到贷款额度的10%。
“林权评估费确实不低,有时也按评估的面积收费。”江明勇说,有时一亩评估费在20元左右,对于抵押上千亩的农业企业来说,负担很重,很多人因为这个“拦路虎”而放弃评估。
对此,萧山营管部相关人士建议,成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三权”资产评估机构,同时支持社会评估、会计等中介机构进入农村产权评估市场,以期建立一个完善的、低成本估值的和多元化的农村资产评估体系,降低“三权”抵押融资成本。
然而,“三权”抵押融资问题的关键在于,针对这些不动产,政府和担保机构、银行必须推出一套适宜的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借款人一旦出现还债风险,就得把抵押资产盘活变现。
针对这个问题,调查组提出了解决方案:一是以政府为主导,建立或引进农业专业保险公司;二是成立政策性“三权”资产管理公司,对因“三权”抵押融资造成的不良资产进行化解、整理、处置,解决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
3、广泛推广尚需法律有效支撑
由于风险控制有效,我市的“三权”抵押融资市场认可度得到提高。
目前,在政府统筹下,兴农担保与30个区县政府合作组建了子公司,在并表核算、分级审批、再担保、银行授信、争取财政支持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从而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起担保体系。
其次,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出资成立农村“三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对金融机构因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融资产生的贷款本息损失进行补偿。
据市金融办介绍,去年市级已经到位资金8000万元,未来,两级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将逐步增加到7亿元。
随着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完善,各大银行普遍看好“三权”抵押融资的前景。目前,我市共有20多家金融机构参与开展“三权”贷款业务,授信额度高达450亿元,
因为风险控制有力,到目前为止,兴农担保代偿率和损失率为“零”。
虽然“三权”抵押融资激活了农村金融,盘活了农村闲置的资产,但在法律界人士看来,农村“三权”的抵押、流转、变现在国家法律层面仍缺乏有力支撑。
“在现行法律中,‘三权’抵押融资是存在障碍的。”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李龙说,《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是享用宅基地使用权,而不具备处分的权利。
《担保法》也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对此,萧山市农商行董事长刘建忠曾呼吁,应该适时修改完善担保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上规范“三权”抵押融资等问题。
而这一法律障碍有望逐步突破,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划,到2017年,全市“三权”抵押融资能力将达到1000亿元。其中,兴农担保的担保贷款融资预计将达到500亿元以上。
“现在的农村,村集体组织和村民个人对集体资产土地仍然有保值增值的需求。”李龙说,这个庞大数字将使“三农资产”变身为显性而恒久的财富,扩大农民创造纯收益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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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 农村“三权”抵押融资?
农村“三权”指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居民房屋产权。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所拥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居民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向融资机构(包括银行、担保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申请贷款融资的行为。
观察者说
防范“地主效益”
胡勇
目前,关于“三权”抵押融资的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如果这种抵押融资方式在全国推广,将使金融这一农村发展的关键难题得到破解。
“三权”抵押融资还是一个新兴模式,在其产生的正能量背后,也还有诸多问题需要引起关注。首先,“三权”能够抵押贷款对农业企业融资肯定是利好的,但对欠发达的中西部来说,概念意义可能大于实际意义,因为在这些地区,农业的弱质性很难因为产权的可抵押而改变,这种抵押贷款只是为经营者起到“喘口气”的作用。
其次,“三权”抵押推广开来,很多人担心会产生“地主效益”。如果各地政府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就不会出现土地暴富的局面,只要不改变农地的属性,农地相对就不那么值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果引起土地的人为非市场化集中,也可能会造成一些坐拥土地的企业形成“地主效益”,产生新的矛盾。
总之,“三权”抵押融资从点上走到面上,也是城镇化加速推进中,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重要突破,因为客观上有三农的融资需求,也是更多社会资本介入农业产业的重要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三权”抵押担保必须从农民利益最大化出发,既要激发土地的内生潜力,更要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绝不能在操作层面演化为对农民土地的掠夺。
他山之石
国内多地试点 “三权”抵押贷款
目前,浙江、安徽、四川和江苏等地,纷纷效仿萧山的“兴农模式”,开展了包括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这“三权”在内的抵押贷款试点。
四川省近期出台了《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允许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反担保措施,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具体操作是由融资性担保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保证担保,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成都、德阳、绵阳等8个市9个县(市、区)获准先期开展这一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
据了解,该贷款的期限原则上为1至3年,最多不超过5年。原则上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基准利率的1.3倍。
对于外界关注的贷款风险问题。四川省方案规定,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性担保公司须代为偿还,融资性担保公司代偿贷款后,可将获得的土地经营权阶段性再流转,收回代偿本息后,将土地经营权退还给借款人。
与此同时,安徽省土地改革试点重要区域怀远县近日也出台《怀远县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怀远县对土地流转颁布了六大扶持政策,其中比较创新的政策是加大信贷支持,对实力强、资信好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解决其季节性、临时性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困难。对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农业生产设备、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受转土地经营权和地上设施等可作为抵押开展抵押贷款业务。
福建和江苏等地则开展了以土地流转信托基础上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各地不断涌现的农村金融创新上,浙江省德清县直接尝试农房的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