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敲诈”招数面面观
“记”俩 新华社发 蒋跃新 作
冒充“央媒”记者敲诈,一开口就要20万元;盗用正规期刊刊名、刊号,假杂志比真的还要“高大上”;假记者背后有真记者撑腰,敲诈不成就予以曝光……假记者、新闻敲诈犹如新闻领域的“顽疾”。记者盘点近来破获的各起假记者、新闻敲诈案件,揭露那些以假乱真、行骗敛财的招数。
招数1
冒名顶替 “封口费”就要20万
今年1月中旬,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一家企业负责人接到自称某中央驻站媒体“记者”孙某的电话,称接到群众举报,与几名中央级媒体专程采访该企业私挖滥采一事,并表示已拍摄了相关视频。
见面之后,孙某拿出一份以《假招商真挖煤》为题的“新闻稿”,开口便说:“这事儿也没啥难,我帮你们传个话儿,他们两家就可以不发稿。”企业负责人立即明白了,孙某要的其实是“封口费”,便试探性地问价,结果对方开口就要了20万元。
“感觉他不像记者,根本不听我解释。”与孙某会面后,企业负责人报了案。警方根据线索抓获了孙某及“同行”刘某、吴某。经查,刘某、吴某分别冒充中国网和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并伪造记者证、工作证,利用一些企业花钱买平安的心理,与孙某合伙敲诈。
“冒充、盗用有关新闻报刊的名义,进行所谓的采访报道以达到诈骗敛财的目的,是假记者的惯用招数。”山西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连军说,所谓的舆论监督,在他们那里就是给钱就可以“摆平”。
招数2
以假乱真 假的比真的还“高大上”
陕北地区一直以来新闻报道资源富集,也成为假记者的“重灾区”。“一年光我接待的记者就有300多人次,其中很多人连记者证都没有。”陕北某县一位宣传部门工作人员高亮(化名)说,“他们有的专找问题,再谈版面费、赞助费;有的一来就提各种要求,不答应干脆坐在办公室不走,搞得没法正常工作。”
“我见过很多记者的名片,有的名片名头大得吓死人。印着‘国际通讯社’负责‘亚洲报道’,有的打着国家某部委旗号,共同点都是口气大。”陕北一位民企负责人说。
前不久,山西忻州破获一起盗用《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杂志刊名、刊号进行新闻敲诈的案件。据办案民警介绍,假杂志看起来比真的还高端,“印刷质量非常好,而且封面上、内页图片都是中央领导人的照片,就连杂志的顾问竟然也有不少知名人士。”
在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2013年破获的一起案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以“中国执法监督网”记者的名义对忻州一家加油站进行敲诈。这个网站的域名是中国执法监督网的首字母,让不少人信以为真。但事实上,该网站注册名却是“放假网”,是一个个人经营的网站。
招数3
真假勾结 敲诈不成就曝光
“假记者与真记者内外勾结,谋取非法利益时由假记者出面,出了事就会有真记者来干预。”张智慧说,这是最容易得手的招数,也最让办案人员头疼。陕西一位宣传部门负责人陈昭(化名)坦言,问题的症结在于,假记者不可怕,但在他们的后头,不少有真记者“撑腰”。
2013年8月27日,忻州市某中学校长到忻州市公安局报案称:一手机号码给其发短信,称其是“聚焦中国法制网”记者,手中掌握有学校违规收取赞助费百万元的稿件和视频,以要在网上曝光为要挟索要钱财,后经讨价还价达成给7万元便不发稿的协议。
接报后,民警在校园内将取钱后离开的郭某某和同伙王某某抓获。经查,郭某某是供职当地某报社的真记者,而王某某则是假记者。
“以真记者为依托,如果敲诈不成就在媒体上予以曝光,从事诈骗活动,是这类新闻敲诈行为的惯用伎俩。”连军指出,真假记者勾结与当前一些媒体内部管理混乱有关。据了解,少数媒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随意在基层设置分支机构、聘用人员,相关管理却十分混乱。特别是一些报刊、网站在地方建站很简单,有的还可以发“记者证”。但这些“承包者”在基层如何运作,一般情况下“上面不会过问”。
(据新华社北京4月8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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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背后的真问题应引起重视
据新华社太原4月8日专电 (记者 王菲菲 胡靖国)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的“扫黄打非·秋风2014”专项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假记者敲诈勒索等案件也陆续破获并被曝光,让人拍手叫好。
假记者敲诈勒索为何能够屡屡得逞?其中暴露的问题需引起重视。首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有关单位自身没问题,假记者拿什么去敲诈勒索呢?假记者们往往很懂形势,能够根据国家政策指向开展“舆论监督”,环保、交警、食品卫生等执法部门的违规执法,企业的安全生产、环保设施等往往是假记者们“监督”的重点。由于这些问题比较敏感,被抓住“小辫子”后,有关单位想的不是怎么解决自身问题,而是如何打发记者,息事宁人。如一位办案民警所说,受害者很少主动报案,往往抱着“花钱消灾”的心理,希望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歪,打击假记者歪风,还须有关单位能够做到“身正”。
其次,假记者的泛滥与某些真记者行为不端有关。假记者的出现,正是效仿一些真记者,企图借用记者身份“蒙吃喝”,从中大捞一笔。更何况,在一些假记者敲诈案件中,真记者的身影若隐若现,真假记者内外勾结让基层干部群众真假难辨,也让受害者顾忌良多。可见,打击假记者还须整顿真记者。
第三,一些小报小刊记者站和记者证管理不严也是假记者泛滥的原因之一。据了解,一些媒体在地方上建记者站,只需要每年向“上面”交“承包费”就可以,而“下面”如何操作,“上面”则不会过问。正因为管理松散,才使得假记者能够打着报刊、网站的名义胡作非为。而记者证的办理对于“假记者”来说,更是轻而易举。记者曾在公交车上听到一个人在打电话时说,自己150元办了一个假记者证,问对方是否也要办一个。试想,如果地方记者站的管理能够规范化,如果“记者证”不是那么容易办到,假记者又怎能轻易行骗?
打击假记者大快人心,但要从根本上杜绝假记者敲诈勒索现象,还需要多方努力,被监督单位规范自身行为,正规记者恪守职业准则,对基层记者站和记者证加强管理,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风气,才能彻底铲除假记者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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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敲诈, 面临哪些处罚?
据新华社太原4月8日专电 (记者 王菲菲 胡靖国)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那么,真、假记者利用新闻采访报道牟取不正当利益,又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丁龙说,根据情节轻重不同,记者进行新闻敲诈和报道虚假新闻,将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行政处罚:吊销出版许可证和记者证
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薛宁说,对正规记者的活动,主要是通过《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进行规范。其中,《报纸出版管理规定》中就明确提出,报纸开展新闻报道必须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刊载虚假、失实报道。违反相关规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视情节轻重,采取诸如下达警示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停止印制、发行报纸等行政处罚措施。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了几起利用出版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例。其中,《中国特产报》就因记者在宁夏、陕西等地采访时,多次牟取不正当利益,而被吊销报纸出版许可证;吊销涉案记者的新闻记者证,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注销该报社其他人员的新闻记者证。
——刑事处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损害商誉罪等
薛宁告诉记者,在刑事处罚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主要是针对真记者,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以及损害商誉罪等则是真、假记者均适用。
据介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记者进行新闻敲诈,更多的是判处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丁龙说,如2013年6月,山西运城假记者杨俊林就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其他违法处罚:民事侵权责任、行政拘留等
薛宁说,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还涉及民事侵权,如侵犯隐私权、名誉权等,也有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情况。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将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