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24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1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家祥,副主任江志坚、夏继永、王周斌、江波出席。区领导石根美列席。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城乡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情况汇报,要求进一步重视城乡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把扶贫解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实,认真抓好工作部署,确保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防止社会救助“碎片化”,主动做好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不重,精心安排走访慰问,保证有限的资金用于最困难、最急需救助的群众,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会议讨论研究关于召开盐城市大丰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计划(草案),关于筹备处主任、副主任和工作机构人员建议名单(草案),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了人事任免、盐城市七届人大代表及大丰区人大代表补选有关事项的汇报,并决定将相关事项提请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议。研究确定第34次常委会召开时间等事项。会议还讨论通过了《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试行)及五次人代会宪法宣誓方案;讨论通过了《关于镇区人大落实区委63号文件指导意见》;讨论通过了《大丰区人大代表经费暂行办法》。 (左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