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讯(记者 赵永刚)为进一步完善全市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开发建设,6月3日,蒙自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有效促进全市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实行财政奖补政策。在5月1日—12月31日期间,以签订《商品住房购销合同》日期为准,凡在蒙自市乡镇工作的在职在编的教师,购买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和改善性普通住房,市财政每套房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助。
实施“美丽家园”奖补政策。对蒙自市农村户籍人口和农转城人员,凡进城购买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在原户籍所在地未享受过“美丽家园”补助政策的,按照一户一补的原则,参照“美丽家园”建设拆除重建补助标注,每户补助2万元,以及落户、子女就学等相关政策。
收回公共维修基金。蒙自市的维修基金从2003年开始收取,到目前为止收取金额为2.89亿元,2010年5月以前,维修资金存入蒙自市指定的专户,根据有关文件,全部存入红河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将积极争取将该笔资金收回市级管理,统一存入专户,便于政府融资。
积极消化现有存量房。对现有的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存量房,由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回购部分存量商品房,用于安置市重点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被拆迁的住户,并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实行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重新购置住房,且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价格部分的,免征购房契税;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价格部分的,对价差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