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讯(王雅婷)近日,笔者从富民县工商局获息,截至6月4日,富民县辖区2013年企业年度报告完成率达到67.45%,2014年企业年度报告完成率达到56.98%。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企业应当自行履行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的义务,为保证年度报告工作顺利完成,富民县工商局全体同志深入实地,上门帮助企业完成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同时为各分局、各所开通外网,企业联络员可以带着报送材料到窗口,由窗口同志指导企业联络员完成年度报告工作,以此保证公示信息的正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富民县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在接下来的冲刺阶段,将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确保年度报告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