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世玲通讯员丁俊)6月4日,方某驾车途径渝北空港大道时,为了想蹭点水洗车,驾车紧跟洒水车,结果引发追尾事故,受到处罚。
6月4日上午9时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辖区空港大道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在现场,一辆灰色面包车追尾其前方的一辆蓝色越野车,面包车车头受损,车身零部件散落一地;越野车后备箱被撞变形。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此次交通事故是面包车驾驶员方某驾车时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所致。当日上午,方某驾车带女儿前往渝北区木耳镇游玩,当行驶至空港大道时,他看见前方马路中间有一辆环卫洒水车正在作业。他想到自己的面包车好久没洗车了,车身灰尘较多,就打算开车跟着洒水车,蹭点水冲洗一下车身。
于是,方某从洒水车右侧驶入了其洒水范围内,并一路在洒水车右侧车道并排行驶。不料,洒水车洒出的水雾遮挡了行车视线,他没打开雨刮器,也没有减速行驶,看不清道路前方状况,结果,追尾撞上同车道内前面一辆正常行驶的越野车。
民警对方某的危险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由于方某驾车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造成两车车损共计8000元,均由方某承担。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方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行车过程中,安全才是第一位,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驾车一定要随时保持警惕,依法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