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萧山市行政程序条例》,拟解决“钓鱼执法”、“行政审批长征”、“拍脑袋决策”等问题。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委托西南政法大学起草《萧山市行政程序条例(草案)》。
针对问题进行行政程序立法
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针对问题立法,通过修订或新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解决问题。制定《萧山市行政程序条例》,同样针对问题进行,其中,三大问题是该条例的主攻方向。
据市人大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由于“拍脑袋决策”,不断发生重大决策失误案例,造成国家重大财产损失,影响了政府公信力。我市行政程序立法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决策的程序法定。比如如何论证、如何公开、如何邀请公众参与、举行听证会等等,全套决策流程都将通过法规的形式强制“约定”。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钓鱼执法”案例。类似“钓鱼执法”、“城管执法”等行政执法领域的矛盾纠纷,有待行政程序立法予以调整。而行政执法程序法定,公开行政执法的主体、流程、理由,行政执法的正当性,能有效解决行政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2014年,海南省人大代表邢诒川在人代会上“晒”出了“行政审批长征图”,一个投资项目要盖100多个章。如果有了行政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饱受“审批长征”之苦的人就可以依据行政审批法定程序,提起诉讼。
委托起草法规草案
该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立法项目,为推进市人大主导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委托西南政法大学组建立法项目专题研究起草组,负责起草法规草案文本。
为此,市人大组建了《萧山市行政程序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以及负责日常事务的办公室,制定了《萧山市行政程序条例》立法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萧山市行政程序条例》立法过程共分为启动、调研、文本起草、草案论证、议案形成、草案审议六个阶段。
《萧山市行政程序条例(草案)》有望在经过常委会会议一审和二审后,于2016年初提请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说,《萧山市行政程序条例》的立法工作具有挑战性,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立法起草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因此要扎实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坚持针对问题、解决问题和有效管用的原则,突出立法的可操作性、科学性、民主性,同时要做好沟通协调和组织服务工作,坚持定期协商制度,确保高质高效完成立法起草工作。
萧山法制报 萧山长安网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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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行政程序是指有关行政的程序,包括行政行为的程序、解决行政案件的程序等。狭义的行政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行政主体施行行政管理的程序,即行政主体实施其实体行政法权力(利),履行其实体行政法义务,依法必须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实现的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