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10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将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针对人员优化问题,提出组建以主审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实现法官职务、职级和等级适当高配,并先行试行工资改革。
《意见》明确,把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改革“试验田”,推进改革在人民法庭先行先试,辖区内设人民法庭的中级人民法院选择3-5个人民法庭,对适宜开展的改革进行试点。
《意见》指出,要优化人民法庭人员构成,建立编制增补和动态管理机制,探索根据审判工作量,组建以主审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配备必要数量的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以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强审判辅助力量,解决一些地方因审判人员不足而出现的“一人庭”、“二人庭”问题。
《意见》还提出,人民法庭要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明确法官办案权力和责任,逐步实现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签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完善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明确个人意见、履职行为在案件处理结果中的责任。
为加强法庭队伍,《意见》提出要完善人民法庭职业保障机制,推进法官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基层法官职级待遇,实现人民法庭法官职务、职级和法官等级上的适当高配,工资福利政策适度倾斜,人民法庭可先行试行工资加办案补贴、岗位津贴等薪酬确定方式。
《意见》还提出,健全人民法庭定期轮岗和挂职锻炼制度,基层人民法院新招录人员一般应先安排在人民法庭接受锻炼一年以上,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定程度上可缓解人员相对不足,另一方面也使人民法庭成为人民法院人才培养锻炼的摇篮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