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昨下午闭幕,通过了《萧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规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
昨日下午,在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余捷所作的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萧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后,会议对此进行了表决,结果,该法规案获得通过。该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此次会议审议该法规草案时,有意见认为,草案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工时档案,记录职工的上下班时间和加班时间,但在实践中很难做到。市人大法制委研究后,认为有必要要求劳动密集性企业建立工时档案,因此,该条例草案表决稿调整为:劳动密集性企业还应建立职工工时档案,工时档案包括上下班时间和加班时间的记录。
之前,本报曾报道,此次会议拟修改《萧山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萧山市风景名胜区条例》、《萧山市旅游条例》、《萧山市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并对修改这些法规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昨下午,分别表决通过了上述四法规的决定草案。
石柱县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汤志明提出辞去萧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秀山县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吴德珍提出辞去萧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汤志明、吴德珍的代表资格终止。截止目前,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860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杨庆育、周旬、杜黎明、沈金强出席会议,市高级法院院长钱锋、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列席会议。
会议闭幕后,参会人员和市人大机关干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万宾做法制讲座,其主题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