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剑 陈洁 通讯员 梁小燕)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或者其合法利益受损,现在有了专门机构来管理。近日,大渡口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在大渡口区司法局正式挂牌,标志着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由定期检察监督转入常态化检察监督。
据大渡口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被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4类犯罪人员,需要进行社区矫正。大渡口区自2006年社区矫正试点以来,虽然检方采取定期专项检察等形式开展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但这种事后监督效果不是很理想,有时会发现有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脱管、漏管等情况,因此不利于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开展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为切实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区检察院先后到全区8个街镇及有关部门进行了调研走访、征求意见,随后与大渡口区司法局充分沟通,决定在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这个办公室的设立,将及时有效地和参与社区矫正部门进行沟通,杜绝脱管、漏管现象。”该负责人说。
“接下来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除了做好日常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外,近期还将重点开展两个方面的工作。”大渡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燕秋表示,针对前期大下访活动中,社区干部群众希望检察机关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培训这一情况,检方决定通过已成立的“莎姐”法制宣讲团,开展“‘莎姐’检察官助你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专题系列宣讲活动,向市民介绍社区矫正工作中一些法律知识和法律问题。
除此之外,针对街镇和社区干部反映较为集中的对社区矫正人员和社区重点人员不好管理、不善教育等问题,检方将在“‘莎姐’检察官助你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专题系列宣讲活动之后,再次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组织“莎姐”法制宣讲团检察官对社区矫正人员和重点人员开展集中法律教育和重点约谈,强调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协助配合区司法局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加强管理教育。
“社区矫正人员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到该办公室进行控告。”杨燕秋表示,检方将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同时,还会对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