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涛)萧山“三公”经费公开究竟有些什么内容?27日,市政府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下发了通知,对“三公”经费的公开范围做出了划定,包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都要据实公开。
通知要求,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将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进行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通知要求,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特别是要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包括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单位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内容。
通知要求,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除了全面发布食品药品监管的政策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定外,还要结合打击互联网上非法售药、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落实《萧山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适时对外发布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