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国资委:央企安全生产考核将与负责人年薪挂钩

2015-04-15 16:50:23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国资委近日正式颁布实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其中提到,中央企业要制定完善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制度,将安全生产考核与企业负责人年薪、企业年度薪酬总额挂钩。
    《细则》要求,将从严制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分和降级标准。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加大了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分力度。对瞒报事故和事故级别、起数超过规定的中央企业,在业绩考核中给予降级处理;
    《细则》规定,加大了对重复发生事故的处罚力度。对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同类事故在同一区域同一企业重复发生的,按照同类事故扣分标准上限进行连续扣分。
    《细则》指出,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应预见的风险,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在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在非生产作业环节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参照同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火灾、公共安全等事件的企业,参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处理。
    《细则》明确,对组织机构不健全、不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投入不到位的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同类事故上限进行处理。
    《细则》还指出,中央企业要制定完善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制度,将安全生产考核与企业负责人年薪、企业年度薪酬总额挂钩。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