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救起两个落水者后,为了救第三名落水者,江津13岁少年王勇不顾体力早已透支的身体,奋力将落水者托起推向浅水区,落水者得救了,而他则沉入了水底,年轻而宝贵的生命就此殒落。
王勇,1998年1月出生,生前系江津区朱杨初级中学2013级2班学生。2011年6月29日15时许,王勇从家中前往亲戚家,途经朱杨镇板桥社区桐子湾(小地名)堰塘时,发现有3名小孩(曹亮,男11岁;曹宏,男13岁;曹鹏,男,17岁)在水塘中溺水求救,看到水中奋力挣扎,时刻有生命危险的3名溺水者,王勇毫不犹豫地跑上前,迅速脱去外衣跳入水塘中救人。他先是借助水塘边找到的一根塑料管,将距离岸边较近的曹亮和曹宏两人救上岸。
因曹鹏离岸较远(15米左右),在找不到合适的施救工具的情况下,水性并不好的王勇不顾自身危险,游向曹鹏。但经过长时间拖拽,皆因王勇年幼且身体单薄,无力拉动曹鹏而失败。
危急时刻,体力已经透支的王勇做出一个惊人的举动。他选择潜入水中,用自己的身体托起曹鹏并奋力将他推向浅水区。包括曹鹏在内的3名溺水少年最终获救,王勇却再也没能回到岸边。后来闻讯赶来的王勇家人和居民到水塘中搜救,于次日早晨才找到王勇遗体。
年仅13岁的少先队员王勇,以他瘦弱的身体和惊人的勇气,用自己年轻而短暂的生命诠释了“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真正涵义。 2011年7月,江津区关工委授予王勇 “帅乡好少年”荣誉称号;同年7月,江津区人民政府授予王勇“见义勇为先进分子”;2013年9月4日,萧山市人民政府追认王勇为烈士。
本组稿件由 记者 陈晓容 实习生 邓成渝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