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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系统“莎姐”队伍再添新成员首批50名心理援助咨询师上岗

2015-04-15 19:10:34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谭剑)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心理问题时,将会有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他们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8月15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由市检察院、市心理咨询师协会联合打造的首批心理援助咨询师队伍正式上岗。首批进入这支队伍的50名心理专家将作为“莎姐”志愿者队伍中的一员,更好地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帮助。

涉案未成年人心理问题凸显

    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检察官方维介绍,他们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有部分人存在认知偏差、情绪失控等心理问题,如果不彻底帮助他们解决,这些未成年人可能就会再次走入迷途,而最终演变成一个棘手的社会问题。
    方维说,另一方面,对于已经结案的有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捕、不诉、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也应当有技巧地对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疏导涉案未成年人心理,以帮助他们积极接受帮教,早日走出心理阴影,尽可能地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中来。

专业心理师辅助检察官办案

    据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冉劲介绍,为促进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预防和减少因心理问题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我市检察机关将心理学知识引入到办案工作中,以辅助办案。近日,市检察院和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在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这是继“莎姐”青年志愿者队伍后,市检察院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的又一重要举措。
    冉劲介绍,根据这个协作意见,市检察院和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将合作打造一支通晓法律和心理学知识的心理咨询师团队,作为“莎姐”青年志愿者队伍的一个专业化支队,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援助,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进行科学干预。

这样加入心理援助团队

    聘任的心理师须符合以下条件:1.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具备开展心理援助所需的时间和精力;2.热心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工作,作风正派,责任心强;3.具备从事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及相应的法律知识,能独立胜任工作。
    还需承担以下职责:1.接受检察院的委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2.接受检察院的委托,经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3.接受检察院的委托,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矫治、教育;4.在涉案未成年人接受心理辅导的过程中,可根据需要,与检察院充分协商后,为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以防止法定代理人对涉案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

首批心理咨询师即日上岗

    据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心理援助团队分三个阶段募集。第一阶段(试点):即日起组建50人的心理援助咨询师上岗,在主城9区开展试点工作;第二阶段(推广):2015年1月至6月,扩大心理援助咨询师队伍规模,在一、五分院辖区及万州、涪陵、黔江等区域中心城市开展工作;第三阶段(全面推行):2015年7月至12月,建立心理援助咨询师库,确保在全市范围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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