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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近日下发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举报暴恐要“重奖”加“快奖”

2015-04-15 19:11:19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据新华社消息   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重奖”、“快奖”,以鼓励群众举报暴恐犯罪活动。

要“重奖”加“快奖”

    近日,一则名为《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的红头文件,已下发各地公安机关。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并予以公布。
    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巡视员李克明表示,公安部下发的《通知》要求是原则性的,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奖励办法。
    他说,目前群众举报犯罪行为机制非常成熟,但当前暴恐形势比较严峻,需要在奖励机制上出台更有利的举措,公安部的总体原则是:“重奖”、“快奖”,以便捷的机制“方便举报”,以及保护举报人以“消除顾虑”。
    李克明表示,出台《通知》旨在强化全社会反恐的意识,而鼓励“重金奖励”则是在百姓举报犯罪的公民义务之外的利益驱动,“有的人可能看到反恐挨不着自己什么事,看到就赶紧跑了,但一想到有50万元奖金,就打了个电话,这可能就避免了一起重大恐怖事件的发生。”

特殊情况可异地举报

    《通知》明确了六种鼓励群众重点举报的情形,其中包括“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异地举报。
    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表示,公安机关对于暴恐活动的判断有着原则和标准,对于老百姓来说,只要发现自己认为的可疑行为就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这些信息对公安机关来说可能是大量的,但到底是不是,由公安机关来研判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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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举报六种情形

当日,公安部发布的《通知》明确了鼓励群众重点举报的六种情形:
1.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
2.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
3.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
4.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等的。
5.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
6.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举报办法
公安部发布的《通知》,提及的举报方式包括:
●“110”报警
●向执勤民警举报
●到公安机关举报
●“12110”短信报警
●信件举报
●电子邮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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