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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和团市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城乡社区市民学校设立“莎姐”法制副校长的通知》百名检察官成为“莎姐”法制副校长

2015-04-15 19:11:32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张柳妞)“打劫!把身上的钱拿出来!”昨日,九龙坡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华龙家园社区市民学校,播放法制动画片,由“莎姐”法制副校长孙文静对预防违法犯罪进行讲解。
    动画片中,小强抢到钱后,立即跑到旁边的游戏机室,将钱换成了一堆游戏机币,正当他玩得高兴时,民警带着受害人到游戏机室,当场将他拿下……
    动画片中上演的这一幕,让台下的中小学生们聚精会神地看着。影片放映完了,法制副校长孙文静停了下来,笑着对台下的同学们提问,“同学们,你们说小强的行为违法没有?”“违法了!”台下齐刷刷地回答。
    “与孙文静一样,我市基层院共有100名检察官成为首批市民学校‘莎姐’法制副校长。”市检察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检察官方维告诉记者。
    据悉,市民学校是共青团组织为提升市民素质、促进文明,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引导社区居民互爱互助,促进社区和谐,于近年在城乡社区设立的特别学校。
    据了解,市检察院为提高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适度延伸检察职能,深化“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充分利用市民学校这一平台,发挥“莎姐”检察官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及犯罪预防的积极作用,日前和团市委研究决定,联合下发《关于在城乡社区市民学校设立“莎姐”法制副校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城乡社区市民学校设立“莎姐”法制副校长。
    《通知》规定,“莎姐”法制副校长由区、县检察院推荐,要求具有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检察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到市民学校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自护教育;帮助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树立良好品行;对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理、需要继续帮教的青少年进行帮助教育。采用以案说法、“莎姐”讲故事、播放微电影、设立“莎姐”谈心室、“莎姐”信箱等多种生动活泼、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形式开展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县检察院与区县团委应积极协作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在市民学校开展活动。当地团委应做好活动场地、人员组织、宣传报道等方面的支持工作。“莎姐”法制副校长对青少年进行心理疏导时,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心理辅导专家团应进行专项支持。另外,“莎姐”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情况将作为参评全市、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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