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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人大建立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2015-04-15 19:11:31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在今年的长寿区人代会上,代表参会率高了,代表发言更积极了,提建议的代表多了,建议质量也更高了……”昨天,长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吉华告诉记者,这些变化,源于长寿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制定并实施的代表履职考核办法,通过考核机制倒逼代表依法履职、全面履职,推动代表更积极、更主动联系群众。

新规决定下届能否“候选”

    “以前评选优秀代表,让我们很为难,这次就不同了,代表履职情况都记录在代表履职档案中,只需要对照考核细则逐项打分就行了,且最后的结果,大家都心服口服。”在去年的代表履职考核中,长寿区海棠镇代表小组虽然只有1名区代表履职考核结果为优秀,但该镇人大主席白腊全对此十分坦然。
    白腊全所说的考核,实际上就是长寿区人大常委会去年审议通过的《长寿区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下称办法),《办法》首次尝试以考核的方式促使代表尽责履职。
    记者翻阅《办法》,发现其将代表法关于代表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分解为3个方面、13项具体内容,并对每项内容都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一目了然。
    同时,《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13项内容每项都有对应的考核分值,代表小组根据代表履职档案记录情况和考核评分表,进行对照打分,以此评定考核等级:90分及以上为履职优秀,75-89分为履职良好,60-74分为履职一般,60分以下为履职较差。除此之外,凡有违法违纪行为、代表述职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考核结果一律定为较差。代表一年的履职情况直观地反映在考核得分上,好与不好,有了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
    “对履职优秀的代表,会优先推荐为连任代表人选;对履职较差的代表,原则上不再推荐为下届区代表候选人选,并对其进行谈话,督促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劝其辞去代表职务。”长寿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黄正桥说。

考核使代表履职不敢懈怠

    “刘强满意票71票,孙淑容满意票65票、基本满意6票,孙和平满意票48票、基本满意票21票、不满意票2票……”这是2013年11月15日,长寿区八颗镇的选民代表给该镇区人大代表述职测评的结果。这次测评,共有15名代表接受选民“考试”,考官由71位选民代表担任。区人大代表刘洪英称,这种面对面的“考试”还是头一次,有一定压力,使自己在履职中不敢懈怠。
    而在长寿湖镇的代表履职考核中,选民不仅要给代表履职打分,还要给代表提意见、提要求。“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让选民了解代表的履职情况,选民有什么要求,也可以直接提出来,督促代表办理落实。”长寿湖镇人大主席叶海涛认为代表向选民述职很有必要,代表由选民选出来,理应向选民报告、向选民负责、为选民办事。
    长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013年的履职考核中,履职优秀的区人大代表156名,占54.36%;履职良好人大代表122名,占42.50%;履职一般的人大代表9名,占3.14%;履职较差的代表没有。

考核的“三少三多”效应

    “考核对代表的触动很大,在今年区人代会上,我们明显感觉到考核带来的变化,代表参会率高了,代表发言更积极了,提建议的代表多了,建议质量也更高了。”长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吉华告诉记者,这是代表履职考核带来的可喜变化。
    在李吉华看来,去年是该区代表履职考核的第一年,总体说来,效果不错,代表履职积极性得到了很大提升,呈现出“三少三多”的现象:挂名代表、“哑巴”代表、举手代表少了,联系基层群众代表、开会发言提建议代表、参加活动代表多了。在履职考核的推动下,去年,该区人大代表共走访群众37543人次,接待群众14393人次,收集意见建议2147条,协助解决问题1329件,化解矛盾纠纷1909件,有642名代表向选民进行口头述职,其余代表全部作了书面述职,考核效应初步显现。
    “代表履职考核是长寿区人大督促代表履职的有益尝试,去年是履职考核的第一年,在考核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李吉华向记者坦言,下一步,他们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同时,让选民参与到代表履职考核中来,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由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打分。通过这种双重考核,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客观性。
    “考核就像一个‘指挥棒’,让代表有所为、有所不为;考核就像一面‘镜子’,让代表知道哪些做得好,哪些没做好。”长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游智明表示,考核的目的是强化代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让代表愿意履职、乐于履职、善于履职。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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