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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萧山市累计投入500多亿元“净空”

2015-04-15 19:12:02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6月4日至6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我市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前,即6月4日上午,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会上,市政府及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市政委等16个组成部门的负责人,向执法检查组报告其在实施该法中的问题、举措、成效等。当天下午,检查组便赴九龙坡区、巴南区的几个企业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主要检查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将重点检查六个方面,其中,如机动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的治理情况。还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能源利用的措施及问题,以及加强执法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开展考核问责,推动区域联防联控、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及全民参与的措施及问题,并将收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的意见和建议。
    在市政府及其16个部门的汇报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杨庆育要求,检查组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依法办事,抓住关键,通过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制度的完善,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种污染
影响大气质量

    2000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从控制煤烟污染、推广清洁能源、防止扬尘污染等方面,为大气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仍面临较大压力。
    据市环保局分析,造成我市大气污染,有地理气象条件、外来输入污染两方面的外因,而影响空气质量的“祸首”,即造成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内因,还是来自工业污染、交通污染、扬尘污染、生活污染等四个方面。
    其中,工业污染对PM2.5的影响最大,贡献率约占29%,其污染物主要来自燃煤电厂、水泥厂、工业锅炉、砖瓦窑、挥发性有机物等。
    排在PM2.5贡献率第二位的是机动车、施工机械、船舶等造成的交通污染,占比超过28%,并呈上升趋势,这也是整治难度最大、耗时最长的一个项目。其根源在于,机动车增量大、黄标车淘汰慢、道路交通拥堵等。
    此外,扬尘污染贡献率达20%,主要是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运输扬尘、堆场扬尘、绿化扬尘等。
    生活污染对PM2.5的贡献率接近10%。主要是餐饮油烟、生活用煤、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等。
    今年4月起,主城对货车实行限行。白天路上跑的货车少了,扬尘减少,但夜间货车增多,造成PM10浓度有所升高,为夜间执法提出了新要求。
    大气污染物削减压力明显加大,复合型污染变化导致控制技术难度增加,给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带来了困难。市政府副秘书长董建国介绍,我市的空气质量达标压力长期存在,且自然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我市地处四川盆地边缘,属丘陵低山地貌,冬春季多雾导致PM2.5浓度超标、夏季高温导致臭氧超标。都市区位于“两江”和“四山”之间的槽谷地带,静风和逆温频率高,这样的自然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增加了大气污染集中治理的难度。

多举措
坚持“净空”

    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我市先后实施了清洁能源工程、“五管齐下”净空工程、“蓝天行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举措。董建国表示,《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市已累计投入500多亿元,用于改善空气质量。
    2013年以来,我市强化监管能力、督查考核、应急管理等,控制工业污染、扬尘污染、交通污染、生活污染,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大气污染。
    在调整产业结构,推进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生产同时,我市累计关闭淘汰水泥1465万吨、炼钢50万吨、焦炭300万吨、小火电机组26.5万千瓦、烧结砖瓦窑9家。我市对重钢集团公司等206家都市区企业实施了环保搬迁,目前,正推动萧山发电厂、萧山九龙电厂环保搬迁。借助多项举措,2013年,全市单位GDP标煤能耗较上年下降了5.1%。
    依托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纳入市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对都市区3000多个施工工地进行扬尘监督,淘汰2万辆“黄标车”,建成6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各区县城镇空气质量日报全覆盖等方式,2012年,全市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000年的187天增至340天。不过,伴随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对于空气中SO2、NO2、PM10、PM2.5、CO等六项污染物的评价,国家有了更高要求。
    按照新标准,2013年,我市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06天,PM2.5年均浓度超标1.0倍。就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在全国首批实施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位居中游。在31个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7位,重污染天数处于较少水平。截至今年5月31日,我市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103天,同比增加23天,PM2.5浓度同比下降10.7%,空气质量得到稳步好转。

内环以内
将全天禁止“黄标车”行驶

    “今年,要确保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16天,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4%。”市政府表示,其他区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要达到320天以上,围绕此目标,今年,我市将有更多“动作”。
    在控制工地扬尘方面,我市将严格监管都市区3000个施工工地,对达不到控尘规范的单位,责令其停工整改、约谈并纳入黑名单,将扬尘控制监管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并新增70台高性能的道路清扫保洁车,控制道路扬尘。
    针对工业污染,都市区特别是绕城高度公路以内,将逐步实现没有燃煤电厂,没有化工厂,没有水泥厂,没有燃煤锅炉,没有采石场、砖瓦窑和混凝土搅拌站“五个没有”,推动17家企业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完成12家企业的环保搬迁。
    针对交通污染,我市将淘汰5.7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在内环快速道以内(含)及渝都大道人和至双凤桥立交路段实行“黄标车”全天禁行。今年,还将增设PM2.5监测点,更新污染源清单,推动成渝城市群交叉检查、协同治污。
    对生活污染,我市今年将督促350家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单位职工食堂,安装新型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优先治理油烟污染扰民的餐饮企业。推动无煤区建设,督促区县政府推广天然气、页岩气、电等清洁能源用于居民、食堂等。并推动都市区绕城高速以内和六个中心城市建成区建设无煤区。还将减少露天焚烧行为,规范和减少烟花爆竹燃放。
    此外,我市还将增强环境监管能力,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
    市政府还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可开展《萧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研究出台相关条例,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法律责任,强化法律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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