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超前部署,抓好水利各项规划及申报工作”的问题,市政府已完成水源工程、灌区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五小水利”工程等的规划编制、申报及论证审批等。其中,已编制完成的《萧山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实施后,到2015年底前,全市人畜饮水最困难地区5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将得以解决。且其饮水标准也将由原来的24项检测指标,逐步迈向城乡同标准42项检测指标。
对“关于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的问题,市政府拟在“十二五”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中,投资170亿元,力争达到206亿元,超出“十一五”近一倍。在市级资金的带动下,各区县对山坪塘整治补助1至3万元,解决了山坪塘整治的资金筹措问题。
对“重点抓好以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山坪塘整治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问题,市政府将农村饮水安全人均投资标准由530元/人提高到810元/人。制定了市级以上分区差异补助政策,其中,农村饮水安全补助标准为:主城区、一般区县、市级贫困区县、国家级贫困区县分别为每人424元、530元、650元、729元。山坪塘整治补助为:主城区、一般区县、贫困区县分别每口补助3万元、4万元、5万元。
对“深化水利改革,完善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市政府表示,全市将在2020年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管、护、用”的良心运行机制。并建立有偿用水制度,让受益农户参与建设管理,逐步建立起“以水养水”的良性运行机制。
对“加大水利法治建设力度,深入推进依法治水”的问题,市政府将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有关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水法规体系宣传力度。查处违法侵占和破坏农田水利设施、河道“三乱”(乱搭乱建、乱倾乱倒、乱挖乱采)等行为。建立环保、国土、水利等多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下达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
下一步,市政府还将抓好大中小微水利工程建设,水利改革试点,围绕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行政审批等改革重点内容,探索长效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