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萧山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修订工作启动,相关论证、起草、调研、座谈正在进行中。
2004年2月1日,该条例开始颁布实施,为我市在加大水资源保护,科学开发利用水资源,严格实施取水许可等方面均发挥了较大作用。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已将修订《条例》列为立法计划中的审议项目。目前,市水利局正在加紧论证和起草《条例(修订稿)》,市政府法制办也提前介入,指导修订工作。
最近,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人大内司委、市人大法工委、市水利局,就修订《条例》到南岸区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一行查看了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迎龙湖饮用水源水库管理情况,并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及水库管理单位的现场汇报。
调研组还与企业和水库管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修订《条例》征求了修改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