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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网上申诉信访将成主渠道

2015-04-15 19:13:43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据新华社消息   为认真贯彻中央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要求,尽快把涉诉信访问题解决纳入法治轨道,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多项改革措施,网上申诉信访将成主渠道。
    “去年,最高法涉诉信访形势呈小幅反弹趋势,但整体局面平稳可控。”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中央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实施诉讼与信访分离。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负责人指出,意见提出了“诉访分离”,明确界定了“诉”与“访”的概念。为拓宽受理渠道,实现归口办理,目前,人民法院通过信访大厅接待来访、受理申诉来信、网络办理信访三种渠道,保证当事人信访申诉表达畅通无阻。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申诉信访案件明显错误需要再审改判和当事人纯属无理缠访的都是少数,部分信访案件都有这样那样的审判瑕疵。究其原因,主观上部分法官预防意识不强,导致群众不满;客观上目前案多人少现状困扰法院工作,有的法官每年结案上百件,难以保证所有裁判质量。
    为解决审判瑕疵问题,最高法已经起草了《人民法院审判瑕疵处理办法(试行)》,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出台。今后,因审判瑕疵引发当事人上访产生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从而在源头上保证裁判质量。
    申诉信访群众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诉求能否得到及时公正处理。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对申诉信访实施分类处理,规范流程办理,加大审查力度,确保办理质效。”这名负责人说。
    对不属于人民法院职责范围的,告知向有关部门反映;对不符合受理要件的,及时告知补齐材料;对申诉反映的诉求,依法审查甄别,提出处理意见;对审查发现原审裁判确有错误的,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对已经多次审查,原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不当的,明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已经丧失或者充分行使完毕,并做好释法明理和教育息诉工作;对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肯息诉罢访的,人民法院将按照中央政法委有关案件终结的规定,不再登记、通报、办理,并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做好教育帮扶和矛盾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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