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上涨了。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迎来第10次调整,总体增幅达到10%。该政策将惠及我市200多万人,调整后增加的待遇,将于本月底前兑现到位。
一档上涨90元二档上涨50元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2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迎来上调。按照中央规定,总体调整水平按照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这是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遍调整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与退休时间挂钩,第二、三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
根据本人退休时间不同,调整幅度可划分为两个档次。在2005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退休,且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且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根据缴费年限不同,涨幅也不相同。该负责人表示,首先,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其次,按照缴费年限分档增加待遇,主要分为六个档次。总体而言,缴费年限越长,涨幅越大。
具体来看,缴费年限15年及其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缴费年限在16年至20年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缴费年限在21年至25年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在26年至30年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在31年至35年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缴费年限在36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三类群体可享政策倾斜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三类特殊困难群体还可享受适当倾斜,分别是1953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但目前已到3月,期间增加的养老金待遇怎么办?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该负责人称,目前,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抓紧实施兑现工作。政策调整后增加的待遇,将于本月底前兑现,一次性打到退休人员的工资卡上。具体详情,可拨打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