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要加强对立法工作各个环节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凝聚社会共识。”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第一次立法工作推进会议指出。
会议介绍了制定《萧山市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萧山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萧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萧山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制定《萧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萧山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制定《萧山市教育督导条例》、制定《萧山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市政府提议案的法规项目立法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立法作为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持续性;要提高立法质量,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立法全过程,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立法规划顺利实施;要坚持开明立法,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要注重成果运用,充分利用人才优势,加强与高校和法律专家的合作;要加强对立法工作各个环节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凝聚社会共识。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副市长谭家玲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