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 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其中明确,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记者13日从水利部获悉,由水利部等十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各省级行政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
目标完成情况主要考核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4项指标。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方案,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国务院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向国务院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据了解,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专家表示,方案的出台,对于解决我国复杂的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