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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全面启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力争今年底前完成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取消公车

2015-04-15 19:38:0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据新华社消息   16日,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地方地厅正职
可保留用车

    本次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将有三类人群受本次公车改革影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二是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三是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

地方党政机关
明年底前完成

    《方案》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对地方补贴标准规定了上限,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50%,一般地区不高于130%。关于改革的时间表,中央和国家机关力争2014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通过公开拍卖
公开处置车辆

    对于取消的车辆如何处置的问题,《方案》要求,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后的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补贴限额
是改革最大亮点

    早在2004年,公车改革专家、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首次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提交公车改革建议。随后在他参加的每次两会上,他都就推进公车改革提出建议。对此次车改,补贴上限是本次的最大亮点。
    他说:“此前杭州、温州、深圳、上海等地车补标准不一。有的地方厅级干部交通补贴标准为每月2990元,有的地方处级干部交通补贴就高达3100元。补贴多了群众有意见,少了官员不满意,选择合适的补助标准很难。这次中央把握得非常适度。”
    叶青指出,这个上限会得到支持原因有两点。一是适度。上限充分契合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对发放交通补贴的要求;二是能得到大部分官员的支持。原先有公务车可以坐的官员,可能会持反对意见,但这毕竟是官员中的少数。
    叶青最后建议,要避免地方政府成立非市场化的“公车服务中心”让政策走样。他说,一些地方政府把各个单位的车队和司机召集成立“公车服务中心”。这相当于政府又多了一个机构,有悖于中央精神,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应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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