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这不只是回应社会关切,更重要的是再次强调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制度,杜绝冤假错案。
冤假错案从何而来?从今年被纠正的几件冤假错案看,或存在刑讯逼供,或涉嫌非法取证,或因舆论、信访等压力而草率判决,甚至存在司法人员凭借自己法律执行者的优势地位而不依法办事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办案、审判,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瑕疵和错误。
此次出台的意见正是总结了以往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一系列防止冤假错案的举措。除了要求通过同步录音录像防止刑讯逼供、强调疑罪从无原则严防“留有余地”的判决外,还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强调要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这就意味着每一位司法人员要对自己办理的案件负责到底。
司法审判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公民基本权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怀着对生命的敬畏之心,不折不扣地执行每一项司法程序,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只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意见落实到执法司法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才能让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真正撑起司法公信的天空。